東營市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方案
錄入時間:2012/3/11 22:14: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各賽區展演結束后,要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展演節目、作品,參加市級優秀藝術節目、美術作品評選活動。
1、藝術表演節目和藝術作品,由各賽區集中報送市組委會。每賽區最多上報藝術表演節目12個、繪畫作品10幅、書法(篆刻)作品5幅、攝影作品5幅。
2、各賽區報送的藝術表演節目和藝術作品,小學組和中學組各占50%。小學組中,小學甲組的節目和作品均不少于80%,小學乙組的節目和作品均不超過20%;中學組中,中學甲組的節目和作品均不少于80%,中學乙組的節目和作品均不超過20%。
3、藝術表演節目用光盤報送。光盤需制作成DVD格式,聲音和圖像需同期錄制。小學組和中學組分別刻盤,聲樂、器樂、舞蹈和校園劇(課本劇)分盤刻錄,一式兩份。不同組別和類別的節目不要刻在同一張光盤上。報送的光盤上需粘貼標簽注明所在市、縣(區)及學校名稱,所在組別,節目名稱和形式,指導教師姓名。光盤的內容中不得出現所在地區、學校名稱。
4、東營市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組委會對各賽區報送的藝術表演節目錄像、藝術作品組織評選,部分優秀獲獎節目、作品將報送省山東省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組委會,參加全省展演評選。
全國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將于2013 年2月在廈門市舉行現場集中展演活動。
5、各賽區于2012年7月5日前,將評選出的優秀藝術表演節目光盤(DVD格式)、藝術作品,開展藝術展演活動的實施方案和活動總結以及藝術展演活動簡報等材料的書面版和電子版(以發電子郵件方式),報送至東營市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組委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8331210 8332894
電子郵箱:dyyszy@126.com
六、獎項設立及評選要求
(一)本屆展演活動設以下獎項
1、優秀組織獎:設賽區優秀組織獎。
2、精神風貌獎:獎勵參加本屆展演活動表現優秀的學校單位。
3、藝術表演獎:聲樂、器樂、舞蹈、校園劇(課本劇)節目分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4、藝術作品獎:繪畫、書法(篆刻)、攝影作品分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5、指導教師獎:獲得一等獎、二等獎的節目和作品的指導教師給予指導教師獎,同一個節目或作品署名多個指導教師的限發一證。
6、優秀創作獎:為本屆展演活動創作的、具有校園特色、學生特點的優秀原創節目給予優秀創作獎。
(二)優秀組織獎和精神風貌獎的評選要求
1、評選條件
優秀組織獎:成立組委會和工作班子,制訂、下發活動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對基層活動給予支持、指導和檢查,學生參與面廣,體現活動的宗旨,活動經費落實,組織賽區集中展演活動,有工作簡報和活動總結。
精神風貌獎:樹立正確觀念,不弄虛作假,加強對參演學生的教育和管理,遵守紀律,服從安排,體現當代學生朝氣蓬勃、奮發向上的精神風貌。
2、評選辦法
賽區優秀組織獎和精神風貌獎的評選,由東營市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組委會根據評選條件審定。
七、組織工作
東營市教育局成立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組委會,組委會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各項活動的組織實施。
各縣區、勝利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學校要成立藝術展演活動組委會,加強領導,根據本方案的要求制訂本地活動實施方案,并做好集中展演活動的安全工作預案。
各中小學校要由校長負責,落實本校有關活動的組織實施。
八、經費
市直賽區現場集中展演所需經費由市教育局籌措,其它賽區及學校展演活動經費由地方自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