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縣第七屆中小學生藝術節活動方案
錄入時間:2012/3/10 16:32: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五、時間安排
本屆藝術活動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為學校、片區開展活動階段(2012年2月至2012年5月),本階段活動主要內容:
1、以學校為單位,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藝術活動,要發動全體學生參與,達到每個學生至少參加一項藝術活動的要求。
2 、在學校開展活動的基礎上,各片區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集中組織藝術節展演活動。并于2012年4月30日前將藝術節集中展演活動的具體時間安排以書面形式報縣教體局中小學生藝術節組委會辦公室。我局將派人到每一個集中展演現場指導,并與片區共同選定參加縣藝術節集中展演的節目及作品。縣上集中展演活動結束后,我局將根據各片區、學校前期藝術節開展情況和集中展演的情況評出藝術節優秀組織獎。
(二)第二階段為縣上集中活動階段(2012年5月)
縣上將把到各片區、學校集中展演現場選出的藝術表演節目和美術作品,進行集中展演。并按照市藝術節組委會所給名額評出上報市參演節目、作品和縣獲獎節目、作品。
(三)第三階段為市上集中活動階段(2012年7月)
(四)第四階段為省上集中活動階段(2012年8月至10月)
(五)第五階段為省上選送的節目參加全國展演活動階段(2012年11月—2013年2月)
省級集中展演結束后,省教廳按照教育部分配我省的報送數量選送優秀節目送教育部評審,并按教育部評審結果通知參加全國集中展演的節目、作品。全國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將于2013年2月在廈門舉行。中學組入圍的藝術表演類節目參加現場展演,小學組藝術表演節目根據錄像進行評獎,不組織現場展演。本屆藝術節我省將對中學組現場展演獲全國一、二等獎的表演類節目和小學組獲得全國一等獎的表演類節目進行獎勵。
六、報送節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藝術表演類同一個節目的參加者必須是同一學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機構的學生。
(二)美術作品按規定尺寸報送,無需裝裱。在作品背面或另附標簽上注明所在地、學校名稱、作者姓名和所在年級以及指導教師姓名。
七、名額分配
1、藝術作品類:各片區、直屬學校選送作品10件(繪畫、書法、篆刻、攝影各類作品不少于2件),其中小學組5件、中學組5件;
2、藝術教育論文:各片區、直屬學校推薦教師論文5篇,推薦的論文要求用A4紙打印,并于5月30日將論文作品和參賽論文作品登記表報縣教體局團隊體藝股。
八、獎項設立
本屆藝術節活動設以下獎勵:
(一)優秀組織獎
1、片區、直屬學校優秀組織獎。成立組委會和工作班子,制訂、下發活動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對基層活動給予支持、指導和檢查,學生參與面廣,體現活動的宗旨,活動經費落實,認真組織藝術節集中展演活動。在市級以上展演活動中成績優異,有工作簡報和活動總結。
2、學校優秀組織獎。學校組織工作扎實,學生參與面廣,活動效果突出。名額根據活動開展的情況另行通知。
(二)優秀節目獎
聲樂、器樂、舞蹈、校園劇(課本劇)節目分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三)優秀作品獎
繪畫、書法(篆刻)、攝影作品分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四)指導教師獎
在縣集中展演活動中獲得一、二等獎的節目和作品的指導教師(每個節目不超過2名)和藝術作品的指導教師(每件作品1名)發指導教師獎。
(五)優秀創作獎
獎勵為本屆展演活動原創的優秀節目。
(六)藝術教育論文獎
設中小學藝術教育論文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