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財經學院2012年藝術類招生錄取原則
錄入時間:2012/2/4 1:03: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貴州財經學院2012年藝術類招生錄取原則
1、在我校組織有專業考試的省份,考生須獲得我校校考合格證;在其他省份,考生須獲得藝術類(非師范類)省級統考合格證或指定學校的校考合格證。
2、考生取得專業考試合格證,文化課成績達到當地一般本科藝術類(非師范類)最低錄取投檔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較高的考生。
3、我校對進檔考生專業的安排不設置專業分數級差,按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順序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4、本簡章若有與相關規定不符的情況,以考生所在地省級招辦相關規定為準。
5、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經查實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