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師范學院2012年普通本專科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錄入時間:2012/2/24 0:28: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九、錄取規則
按照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新生錄取工作,并作如下規定:
1.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2.按照擇優錄取、尊重考生個人志愿的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院并參加過我院組織的專業測試的考生。若省(市、自治區)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一志愿不滿,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
3.按“高考文化總分達到各省市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術科考試成績和文化課成績的比例(6∶4)折合成總分排序,擇優錄取。
4.所有招生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學生進校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5.區外招生計劃如無法完成,調回新疆完成。
十、錄取待遇
新生入學后的待遇及畢業后的就業,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為了鼓勵學生勤奮學習,積極進取,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制定了一系列獎勵、資助措施,具體內容如下:
1.國家獎學金:對品學兼優的學生進行獎勵,標準為8000元/人·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對品德優良、學習優秀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獎勵,標準為5000元/人·年。
3.國家助學金:對勤奮學習,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資助,標準為3000元/人·年。
4.中國建設銀行助學金:對勤奮學習,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資助,標準為2000元/人·年。
5.新疆助學金:對勤奮學習,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資助,標準為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6.優秀學生獎學金:對優秀學生獎勵,標準為2000元/人·年。
7.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凡正式錄取在冊、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大學生,可按國家的規定申請。
8.生源地助學貸款:凡正式錄取在冊、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可按國家的規定申請。
9.學院勤工助學基金和臨時性補助金,每年資助金額50多萬元,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和臨時性困難補助。
10.學院每年設有20萬元“營建·陽光”獎、助學金,每年對品學兼優、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
十一、收費標準: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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