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舞蹈學校(上海戲劇學院附屬舞蹈學校)2012年招生簡章
錄入時間:2012/2/2 10:57: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學費標準
根據上海市物價局滬價費〔2003〕069號、上海市財政局滬財預〔2003〕第104號文件規定,錄取生一律收費就學。學費每學期4000元。住宿、醫療、教具、伙食、學雜費等具體收費數目在錄取通知事項中說明。
獎學金制
本校實行獎學金制,分上海市獎學金和校內獎學金兩部分。獎學金直接與學生的操行評定和專業、文化成績掛鉤,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最高獎學金4000元,獎學金總比例占在校學生的50%。評定標準在《學生手冊》中詳細說明。學習特別優異者,將獲得上海市政府特殊藝術人才基金獎勵。
幫困助學金
列入2012年上海市教委公布的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獎勵目錄中獎勵專業的在冊學生和農村、城市低保、海島(崇明島、長興島、橫沙島)在冊學生家庭,每人每學年可享受減免學費、書薄費標準4600元及國家普惠金1500元;其他在冊非畢業班學生每人每學年可享受國家普惠金1000元;全校在冊學生可享受營養補助費,每人每學年1000元;家庭困難但不享受其它幫困(國家普惠金除外)的在冊學生,可申請校內幫困補助。
學籍管理
凡經上海市教委備案在冊的學生,入學辦理注冊手續后取得本校學籍。每學期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學期注冊,逾期未辦理注冊、復學手續,或因故退學、受到開除學籍處理者,則取消學籍。具體細則詳見《學生手冊》。
試讀期限
新生入學后實行試讀甄別制,試讀期為一年。凡專業主課成績考核不合格或四門以上(含四門)成績考核不合格者、身體不適應者、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者,予以甄別,退回原籍。
畢業指導
在校生完成學校課程設置規定的科目,經考核成績合格者將由上海市教委統一頒發中專畢業證書。學生畢業享受中專畢業生待遇,不包分配,自主擇業。學校將向全國各地專業院團、社會文化單位推薦。畢業生也可依據個人意愿,按照國家高考政策,報考各類高等藝術學院。
本簡章條例解釋權歸上海戲劇學院附屬舞蹈學校招生辦。
學校地址:上海市虹橋路1674號(靠近水城路)
交通路線:
虹橋機場(上海虹橋站):地鐵10號線或925路;
浦東機場:地鐵2號線換10號線;
上;疖囌荆941路、地鐵3號或4號線轉925或57路;
上海南站:地鐵3號線轉925或57路;
咨詢電話:021—62759603 傳真:021—62759603
學校網址:www.sta.edu.cn
監督電話:021—62087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