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2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2月18日更新)
錄入時間:2012/2/20 10:57: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高考]
七、單考合格考生的確定和各專業錄取
1. 單考合格考生的確定
學校將于2012年3月下旬根據考生術科單考成績和報考條件、按招生計劃數的四倍確定術科單考合格考生名單。合格考生名單將在我校高考招生網(http://zsb.gdufs.edu.cn/)上公示,不另發合格證,專業考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 各專業的錄取
對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音樂表演(含聲樂、鋼琴兩個方向)專業和舞蹈學專業的考生,在其術科單考合格且文化課成績上線的基礎上按術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各專業的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對報考我校音樂學(藝術管理)專業和藝術設計(含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影像設計兩個方向)專業的考生,在其術科統考合格且文化課成績上線的基礎上按術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各專業的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我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合格考生上線情況,調整各專業的分省招生計劃。
八、其他
1. 請考生務必留意我校高考招生網(http://zsb.gdufs.edu.cn)公布的有關招考信息,并根據我校的要求配合做好有關工作,我校不單獨寄發有關招考的任何通知;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有關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的問題由考生個人負責。
2. 考生報考期間,往返路費、食宿費用一律自理。
3. 參加我校術科單考合格的考生須按照所在省(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在高考所在地報名并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文化考試。
4. 學費:音樂學(藝術管理)專業為8000元/生·年,其余各專業學費均為10000元/生·年;住宿費1700元/生·年。
5.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相關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嚴重者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出,學校將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交有關部門查究。
6. 廣州大學城廣東外語外貿大學交通指引詳見http://zsb.gdufs.edu.cn/;我校學術交流中心有雙人房、商務套房等100多套,200多床位,可供有需要的考生和家長住宿,電話:39328328。
7. 本簡章的解釋權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大道北2號 郵政編碼:510420
聯系電話:020—36204310(招生辦)
020-39328095(新聞學院)、39328129(藝術學院)
傳 真:020—36207054(招生辦)
招生辦網址:http://zsb.gdufs.edu.cn/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