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外語藝術職業學院2012年高職院校五年制高職招生簡章(草案)
錄入時間:2012/2/20 10:37: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四、報名時間和報考方法
(一)報名時間:3月15日—3月20日。
(二)考試費:1、文化課考試費75元/人;2、專業術科考試費50元/科。
(三)報名辦法
1、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必須在報名時間(3月15日—3月20日)內登錄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的“高職院校五年制高職班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www.ecogd.edu.cn/zkpt/ )進行報名,并按系統要求填寫考生基本情況、報考志愿和選擇考試地點。
2、考生也可直接或委托他人到我院招生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
3、考生可報考2個院校志愿,每院校3個專業志愿。考生可根據報名系統提示,選定文化課及專業術科考試地點。參與2012年招收五年制高職的韓山師范學院潮州師范分院、湛江師范學院基礎教育學院、嘉應學院梅州師范分院、廣東石油化工學院高州師范學院、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汕尾職業技術學院、羅定職業技術學院、陽江職業技術學院、河源職業技術學院、汕頭職業技術學院、揭陽職業技術學院、廣東省外語藝術職業學院、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江門職業技術學院均設有文化課考點,考生可就近選擇其中任何一個考點參加文化課考試。考生如報考了我院的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音樂教育(舞蹈)、表演藝術(音樂表演)等專業,則必須到我院指定的考點參加專業術科考試。
(四)準考證的發放:考生于4月13日前到參加考試的考點的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時間:4月14-16日。各科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
數學 |
4月14日 |
8:30-10:10 |
英語 |
10:40—12:20 | |
語文 |
15:00—17:00 | |
專業術科考試 |
4月15、16日 |
8:30—16:00 |
五、錄取方式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錄取時,英語教育、學前教育(英語)等專業,依據考生院校志愿順序和招生計劃,按文化分從高到低投檔,擇優錄取;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音樂教育(舞蹈)、表演藝術(音樂表演)等專業在專業術科考試合格基礎上,依據考生院校志愿順序和招生計劃,按文化分從高到低投檔,擇優錄取。
六、違規處理
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考生誠信電子檔案。
七、相關事宜
(一)凡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需參加當地中考;未被錄取的可繼續參加當地中考。
(二)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我院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若發現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學院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將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三)本方案由廣東省外語藝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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