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音樂學院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湖南考區學生考試通知
錄入時間:2012/2/16 13:51: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考級]
各地州市群眾藝術館、培訓中心、考級點:
考級工作即將開始,請各考點將考點的人數和具體考級時間在6月15日之前上報省群眾藝術館藝術考級中心辦公室,電話:0731-84110252。6月底之前等考試通知。
一、開考專業以及報考要求:
上海音樂學院開考專業如下:
小提琴、低音提琴、大提琴、小號、圓號、中音號(次中音、小低音)、大號、長號、雙簧、大管、長笛、單簧管、薩克斯、少兒聲樂、美聲、民聲、通俗唱法、打擊樂(爵士鼓、小軍鼓)、鋼琴、電子琴、手風琴、吉他、古箏、琵琶、二胡、揚琴、柳琴、嗩吶、笙、竹笛、阮、巴烏、葫蘆絲、樂理
除樂理、聲樂類以外,考試級別均為1-10級,聲樂類考試為1-9級,樂理考試為A級(高級)、B(中級)、C(初級)、D(預備級)四個級別,參加9級、10級專業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樂理考試,但曾經參加并通過樂理考試的考生憑《上海音樂學院樂理考級證書》可免考樂理,考生須根據自己實際水平報考,超出級別、專業范圍的不予考試,更不能制作證書,請認真對待。
二、考場紀律及要求:
(1)考場工作人員須在考前到位,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2)考試需要在正規教室進行,考前準備考試用桌子、椅子,桌上放考試表格以及回型針和筆、草稿紙等,考前備齊并核對所有考試表格。
(3)候場休息區應確保消防暢通,遠離考場,不得影響考試,由于考生中未成年人較多,且年齡偏小,考前須仔細檢查,確保考場無安全隱患,以免對考生造成傷害。
(4)維護考場秩序,遇突發事件,要立即報告考級中心,并妥善處理
(5)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為他人查詢并泄露考試信息、不得向考官打招呼、遞條子。
(6)考場禁止無關人員逗留,不得大聲喧嘩,考場內禁止閑談、吸煙、接打電話。非工作需要,不可隨意出入。如確需進入,須待考生演奏結束后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