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發布《南京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2013年高考藝術特長生招生錄取辦法與優惠政策計劃如下:
資格認定
特長生測試結論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類。
學校本著“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考生專業水平和各藝術團的需要,從“優秀”及“合格”考生中擇優選拔南京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候選人,在高考錄取時給予不同等級的優錄政策(具體內容以南京大學與考生簽訂的優錄協議為準)。
若考生所在省(區、市)組織藝術特長生統一測試,則考生必須參加并取得相應等級方可享受南京大學的優錄政策。
凡取得南京大學藝術特長生候選人資格的考生,需與南京大學簽訂書面協議,放棄簽訂則視為放棄候選人資格。
錄取
學校確定的藝術特長生候選人上報教育部陽光平臺和考生所在地省級教育考試院,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平臺集中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能錄取。
專業測試成績“優秀”者,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一本分數線即予以錄取;若高考成績達到南京大學投檔線則加30分參與專業選擇(江蘇省考生加15分)。
專業測試成績“合格”者,高考分數達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線以上,南京大學1:1投檔線下20分以內即予以錄取;若高考成績達到南京大學投檔線則加20分參與專業選擇(江蘇省考生加10分)。
注: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需達到2B。
其他事宜詳見:《南京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