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職校:
為加強區內“三團一隊”的學校藝術團隊建設,進一步推進學校藝術教育工作,促進我區學生藝術團隊水平的提高,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校藝術教育規程》、《上海市學校藝術教育規程實施意見》的有關精神,經徐匯區教育局、徐匯區藝術教育委員會研究決定,在我區開展評選2011-2012年度上海市徐匯區學生藝術團分團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1、2009-2010年度徐匯區學生藝術團各分團;
2、徐匯區各中小學、職校校級學生藝術團。
二、申報要求及評選條件
1、原徐匯區學生藝術團各分團須重新申報;
2、新申報的團隊,其項目須被認定為區級藝術特色項目,方可進行申報;
3、評選條件(見附件一)。
三、評選辦法
1、評選采用申報、評估相結合原則。申報團隊按要求填寫報名表一份,送(寄)至徐匯區學校科藝體工作管理辦公室(田林東路8號904室);
2、 各申報團隊須在12月20日前在光啟網上進行藝術團申報交流;
3、各申報團隊應整理好文字、音像等相關檔案材料備查;
4、 區教育局科藝體衛科和區學校科藝體工作管理辦公室將組成評審小組,對申報團隊進行評估,并提出評估意見;
5、評審小組對新申報的藝術團及部分團隊進行實地調研;
6、經徐匯區教育局、徐匯區藝術教育委員會核準,對符合評選條件的藝術團隊進行命名。
7、2013年3月,教育局將根據所命名的新一輪的學生藝術團開展星級團評審(評審條件另見通知)。
四、評選時間
1、12月上旬:宣傳、動員;
2、12月中旬:各申報團隊準備申報資料、申報;
3、12月下旬:評審(申報交流、實地調研);
4、1月中旬: 徐匯區學生藝術團各分團命名。
五、評審辦公室
評審辦公室設在徐匯區學校科藝體工作管理辦公室。
聯系人:錢文華;聯系電話:54894731。
附件二:徐匯區學生藝術分團申報表.doc
上海市徐匯區教育局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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