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點 提 示
1、考生及家長必須遵守本簡章的各項規定,先認真閱讀簡章,如認同簡章中各項規定和要求,再領取準考證和報名表報名。
2、報名時間:2012年10月10日—11月11日 每周一到周五14:00-21:00接受報考
3、考試時間:2012年12月30、31日,2013年1月1日
4、考試時間及考場安排可于12月21日以后上深圳藝術學校網站www.szas.com(藝術考級專欄)查詢,考前1天考場門前公布。
5、考試結果2013年1月20日以后上www.szas.com(藝術考級專欄) 查詢
6、領取評審表、證書的時間為:2013年4月1日后。
7、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考生不得報考民族樂器。
8、演奏文憑級需到北京本院報考。
9、考生必須使用《中央音樂學院考級教程》的教材,報考級別必須慎重,凡辦完報名手續之后,一律不再辦理改報、退報手續。考級內容、要求及注意事項如有變動,均以報考時頒發的考級簡章為準。
一、 概 況
中央音樂學院是我國唯一的一所重點高等音樂學府,也是唯一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的藝術院校。在院學術委員會的領導下,本著普及音樂教育,提高我國音樂水平和國民音樂文化素養的宗旨,組織與領導音樂各專業的水平鑒定與考核工作,為業余學習音樂的人們提供國家級的社會普遍承認的權威性的水平鑒定,為學生的學習及音樂教師的教學提供一流的指導意見,以促進我國業余音樂教育事業逐步走向正規化、科學化。整個考級工作力求保持和發揚我院嚴謹的學術作風和優良傳統,在嚴格、科學的組織與管理下進行,確保考級評定的權威性與公正性。
1、深圳考區考級專業:
B、鋼 琴C、電子琴D、小提琴F、二 胡G、琵 琶H、揚 琴I、古 箏J、笛 子
K、吉 它 M、單簧管N、長 笛O、小 號Q、薩克斯R、圓 號T、長 號
V、雙簧管Y、音 基
2、報考對象和條件:各專業演奏水平定為1-9級,9級為最高級(成人聲樂、吉他最高級為8級)。小提琴、單簧管、長號、小號、手風琴、民樂專業增加演奏文憑級。凡學過以上專業演奏(唱)者均可報名參加,年齡、地區不限。
3、考級點分布情況: 除北京考區外,,還在河北、天津、山西、山東、內蒙古、青海、新疆、黑龍江、四川、 吉林、遼寧、安徽、浙江、河南、廣東、廣西、福建、 海南、貴州、云南、 湖南、湖北、甘肅等省市及香港、臺灣地區和新加坡、馬來西亞、加拿大、美國等國家設立了音樂考級點
二、 報 名
1、報名時間:2012年10月10日—11月11日(周一至周五14:00—21:00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深圳藝術學校培訓中心(福田區百花二路16號)
3、報名咨詢電話:83323521
4、報名手續:
①準備好三張同一底片的一寸半免冠近照(彩色,黑白均可)。
②報考專業四級以上(含四級)的考生必須出示我院前一級專業證書,無證書者按“跳級”的有關規定報名(詳見本簡章考級要求)。
③到填表處認真填寫準考證、報名表、評審表,要求如下:a、字跡端正,項目齊全,內容準確;b、考生姓名有冷僻字、多音字請注明漢語拼音;c、準考證和報名表各貼一張照片,第三張照片的背面請寫上考生的姓名、準考證號、專業、級別等四項內容,并粘貼在評審表的指定位置;d、聯系人姓名,通訊地址、郵箱及電話均要填寫詳細、準確、清楚,如因填寫錯誤而無法聯系,責任自負;e、關于報考級別,請考生與家長事先征求指導教師意見,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慎重考慮好后選定相應級別再填表報名,報什么級別,只能考什么級別.凡辦完報名手續之后,—律不再辦理改級、退報手續。
④到報名處按規定交納考級費辦理報名手續.考級收費標準如下(1、含報名費10元,證書費20元;2、考級沒有通過的學生憑可憑收據退回證書費,請自備零錢):
一級80元、二級100元、三級110元、四級120元、五級130元、六級140元、七級160元、八級170元、九級180元、
⑤各專業4-9級、原則上不可跳級,如屬第一次參加考級或有能力要求跳級的考生,須加試前一級的重點曲目(加試部分允許看譜演奏),并加付前一級考試費的50%(中央音樂學院規定)。跳級加試具體要求如下: 鋼琴:自選前一級大型樂曲一首; 電子琴4-7級:自選前一級練習曲、樂曲各一首、8-9級自選兩首樂曲及視奏(跳八級)、配伴奏(跳九級); 民樂類:自選前一級帶*記號的樂曲一首; 管弦類:自選前一級協奏曲或與協奏曲同等份量的大型樂曲一首;
⑦北京以外地區各專業新、舊教材均可使用但不可混用,年滿25周歲以上可不用背譜。
⑧2011年音樂素養成績暫不作為術科考級的必要條件。
三、 考試及發榜
1、考試要求:考試內容和方式嚴格按中央音樂學院各專業的考級教程中考生注意事項所規定的考級曲目進行。請考生按時在指定地點候考,自覺遵守考場紀律。除鋼琴外,其它專業均需自帶樂器。無準考證者一律不準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查詢考級結果及領取證書:查詢本次考級結果請打查詢電話(詳見重點提示第4條).音樂所有考級專業的考生均可在2013年4月1日后憑準考證到考級辦公室領取評審表和證書(未通過者沒有證書,憑準考證領取評審表,沒有準考證不能領取考級評審結果).請考生和家長一定按時領取,謝謝合作.
3、本次考級每位考生的考試時間、考場安排及考試結果上www.szas.com(藝術考級專欄)查詢,考試時間和考場安排12月 19日始可查詢,考試結果2013年1月20日始可查詢。
中央音樂學院校外音樂水平考級委員會深圳考區辦公室
2012年10月
中央音樂學院關于調整個別專業考級曲目范圍的通知
A 手風琴(按所報級別)一律使用第二套考級教程
1、音階與琶音:按教程規定2、練習曲:自選1首3、復調樂曲:二級以上自選1首
4、中、外樂曲:兩項中自選1首(二級從兩項中各選1首,以替代復調樂曲)
5、配伴奏測試:僅限九級及演奏級,具體要求:評委提供8小節的旋律,由考生配伴奏。第一遍配左手伴奏,第二,三遍稍加不同變奏(左右手均可)
B 鋼琴(按所報級別)
1、基本練習: 新教程:一、二級自選一條2個升、降號以內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 三、四級自選一條1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五、六級自選一條2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七、八級自選一條3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九級自選一條4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
2、練習曲、復調樂曲、大型樂曲、小型樂曲共四項,需從每個項目中自選1首(共4首,一級無大型樂曲,需自選2首小型樂曲)
3、舊教程:基本練習及樂曲部分均按原教材要求不變
C、電子琴(按所報級別)
1、基本練習:一、二級按教程范圍不變,三級以上從教程每級最后的4個調中,抽考其中1個調
2、練習曲(不帶自動伴奏與節奏的樂曲):自選1首3、規定曲目(帶自動伴奏的樂曲):自選2首,抽考其中1首
4、自選曲目:1首5、 七級加試視奏、八級加試配伴奏、九級加試即興演奏的要求不變
D、小提琴(按所報級別)
1、音階與琶音:自選一個調,六級以上增加三、六、八度雙音音階2、練習曲:自選1首帶*標記
3、協奏曲:按教程要求不變4、中國樂曲、外國樂曲:自選其中1首; 八、九級必選外國樂曲
5、演奏級:按教程要求不變
L、大提琴(按所報級別) A B C三套曲目不可混用
1、基本練習:音階、琶音自選1條,八、九級增加三、六、八度雙音音階2、練習曲: 自選1首
3、中外樂曲: 自選1首4、奏鳴曲、協奏曲: 七級以下自選1首 八、九級必選協奏曲
N、長笛(按所報級別)
1、基本練習: 音階、琶音自選1條2、練習曲: 自選2首3、樂曲: 自選1首
M、單簧管(按所報級別)
Q、薩克斯(按所報級別)
1、基本練習:音階、琶音、連音、吐音2、練習曲:自選2首(其中1首需帶*標記)3、中外樂曲: 自選1首
民樂類(按所報級別)(古箏、二胡、琵琶、揚琴、笛子)
1、練習曲: 自選1首帶*標記2、樂曲: 自選2首帶*標記
(二) 僅在北京本院設所有演奏文憑級考場,報名時需持有我院專業九級證書及《音基》通過證書。
【點此查看:中央音樂學院音樂考級專題】
鋼琴(piano forte或forte piano),簡稱piano,是一種鍵盤樂器,用鍵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