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內容:
。1)考生報考材料綜合評定;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3)外語口語、聽力測試;
。4)面試;
。5)部分院系(所)加試筆試;
。6)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專業綜合科目。
復試方式、比例和權重:
我校采取差額復試,具體差額比例和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復試前確定。面試成績或復試總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3. 入學考試成績僅對本次招生有效。
五、資格審查
復試前統一對參加復試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復試資格且初試成績無效。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資格審查時出示以下證件:
、僖勋@碩士學位人員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和碩士學位證書原件;
②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和學生證;
③同等學力考生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和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注意:有效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凡所持身份證件在考試前到期者,請及時更換,以免影響資格審查。由此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2.提交材料
考生需在復試前將以下材料提交至報考院系,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1) 身份證復印件;
(2) 報名登記表(網上報名成功后下載打印并簽字);
(3) 兩份專家推薦書(網上下載空表后請專家填寫);
(4) 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復印件均可,若提供復印件須將論著的版權頁一同復印);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人員還需提交碩士(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在國外獲得的碩士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書);碩士(博士)學位論文;及碩士(博士)課程成績單(由考生攻讀碩士學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養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也可從本人檔案管理部門復印并加蓋公章);
應屆碩士畢業生還需提交碩士課程成績單(由所在院校研究生培養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及學生證復印件(復印信息頁及注冊章加蓋頁);被錄取后,須查看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并補交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交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及碩士課程成績單(由院校研究生培養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也可從本人檔案管理部門復印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