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3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4.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二)現場確認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打印準考證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四)有關說明
1.考試科目
(1)教育學一級學科的初試科目為三門統考試題: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教育學門類中的體育教育訓練學初試科目為三門: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體育綜合,體育綜合由我校自行命題。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思想政治理論、英語滿分各為100分,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體育綜合滿分各為300分。
(2)上述教育學科門類以外的學科,其初試科目為四門,即: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統考數學加一門業務課或考兩門業務課。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思想政治理論、英語滿分各為100分,統考數學、業務課滿分均為150分。
(3)全國統一命題考試科目代碼及名稱:第一單元:101-思想政治理論;第二單元:201-英語一;第三單元: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311-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以上為我校使用的全國統考試題)。其他業務課由我校自行命題。招生院系、招生專業、考試科目的設置等詳見我校2013年招生專業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