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12年高考藝術學院本科專業招生簡章
錄入時間:2012/1/8 15:08: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高考]
五、認定及錄取
1.根據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擇優認定。凡達到我校認定標準者,我校將于2012年4月初寄發《華南理工大學藝術專業合格證》,持有上述證書的考生,按照本人戶口所在地高招辦規定的時間,辦理高考報名手續并參加全國高考。
2.我校音樂類專業計劃采用全國計劃、文理綜合編制的原則,不區分考生文理科類。在取得省專業統考合格證書(戶籍所在省份未組織統一考試除外)、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戶籍所在省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之上,按我校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若文化考試成績特別優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我校實行嚴格的考試和復審制度,凡在考試中作弊、弄虛作假或復審不合格者,將依照相關規定處理。
華南理工大學地址: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北校區)郵編:510640
廣東省廣州市廣州大學城華南理工大學(南校區) 郵編:510006
網址:http://www.scut.edu.cn/
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
電話:020-87110737 傳真:020-87111502 郵編:510640
網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藝術學院:
電話:020-39380901 傳真:020-39380901 郵編:510006
網址:http://www.scut.edu.cn/en/a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