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學2012年高考藝術類專業山東省招生簡章
錄入時間:2012/1/5 10:57: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高考]
報名辦法
1、 報名地點:青島大學學生事務與發展中心大廳(西院博文樓)(乘11、125、226、227、301、304、316、321路等公交車到青島大學站下車);
青島大學藝術中心、青島大學紡織服裝學院(乘11、125、226、227、301、304、316、321路等公交車到青島大學南門下車)。
2、 報名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山東省2012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原件。
3、 我校將按照考生在所在市、地高考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寄發專業考試合格證,請考生注意查收。
文化課考試、填報志愿
專業考試合格者,我校寄發專業考試合格證,考生憑我校所發的專業考試合格證到本人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并填報院校(專業)志愿。專業考試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政審、體檢與錄取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山東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辦理;
2、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執行;
3、錄取原則: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全省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績排序,分專業、科類按招生計劃1:1.5的比例向我校投檔,我校各專業按以下原則錄取:
(1)報考音樂類、藝術設計(服裝表演方向)專業的考生,按我校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其中報考音樂學(理論方向)專業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達到者不予錄取。
(2)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考生,分科類按我校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3)美術類考生的省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專業成績合格線方有資格填報我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省考試院投檔后按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未達到我校專業合格線者不予錄取。我校美術類專業成績合格線將在青島大學招生信息網上發布(網址:http://zs.qdu.edu.cn),請考生注意查看。
被錄取者,由我校簽發錄取通知書。新生入學后,組織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地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 郵政編碼:266071
聯系電話:0532—85953692 傳真:0532—85954708 網址:http://www.q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