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
錄入時間:2012/1/20 16:12: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五、錄取批次和志愿
(一)錄取批次設置
錄取分三批六階段進行。
第一批:獨立設置的31所藝術院校及清華等13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其他專業校考和進入“211工程”建設高校和經批準列入該批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第二批:專業省統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第三批:藝術類專科專業。
各批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專業和經教育部批準專業校考的專科專業,分別在對應批次提前錄取。
(二)志愿設置
第一批和各批提前錄取的為傳統志愿,第二、三批為平行志愿。
1. 各批提前錄取設兩個高校志愿,第一批設三個高校志愿,第二、三批均設A、B、C、D、E五個高校平行志愿,每個高校志愿中均設3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
2.平行志愿同一批次的所有高校、專業志愿必須為同一專業類別;如考生填報的志愿中有與A高校第一專業志愿的專業類別不一致的,視為無效志愿。
3. 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根據情況,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專業進行征求志愿。各批征求志愿的高校及專業設置與平行志愿相同。凡符合該批次錄取最低要求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均可填報征求志愿。
(三)志愿填報
1. 凡文化分上線(獨立設置的31所藝術院校及清華等13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文化分數線由學校自行劃定)、專業成績合格的藝術類考生,均須按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規定(另發)辦理志愿填報手續,如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填報志愿者,均不予錄取。
2.中央戲劇學院、中央美術學院的專科專業校考合格、文化符合我省藝術類專科分數線要求的考生,今年起與藝術類第三批同時填報志愿。
3. 藝術類考生可兼報除文理科各提前批次及體育專業外的文理本、專科非藝術類專業,并須按規定另行辦理網上填報志愿手續。但錄取時按先藝術后文或理科的順序進行。專業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只能填報普通高校文或理科志愿。
六、錄取
網上錄取工作于7月上旬開始。
(一)錄取分數線
1. 專業分數線。省統考專業分數線按全省招生計劃數的適當比例劃定;校考專業分數線由學校按上線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4倍的比例確定。
2. 文化分數線。獨立設置的31所藝術院校及清華等13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的文化分數線由招生高校自行劃定,如有降分錄取規定,須在招生簡章中明確并公布,與自劃分數線一起在7月5日前報我院備案;其他高校藝術類本、專科文化分數線,由我省按藝術類文理本、專科專業計劃,參考普通文理科分數線,按美術類、廣播電視類和其他藝術類分文理、分批次劃定。
3. 凡對文化單科成績有要求的高校,須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于考前向社會公布,并在報我院生源計劃的說明欄中注明具體專業及分數要求。
(二)平行志愿錄取
1. 平行志愿投檔比例為1:1。
2. 平行志愿投檔辦法。美術、音樂、舞蹈、影視表演、時裝表演、播音主持類:按考生本、專科綜合分(綜合分相同時,則按先專業分、后考生總分<文化分加政策加分>)高低依次投檔;編導、攝制類:按考生本、專科總分<文化分加政策加分>(總分相同時,則按先專業分、后文化分)高低依次投檔。每位考生投檔時,均根據其所填報的志愿從A高校到E高校的順序逐個檢索,被檢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高校,即向該高校投檔。
同一學校綜合分、專業分和總分或總分、專業分和文化分均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檔。
各批平行志愿與征求志愿分別實行一輪投檔。
3. 本科專業綜合分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為:
美術、音樂類的綜合分=考生總分×50%+專業分×7.5×50%。
舞蹈、影視表演、時裝表演類的綜合分=考生總分×40%+專業分×7.5×60%。
播音主持類的綜合分=考生總分×80%+專業分×7.5×20%。
專科專業綜合分以450分為滿分,各類按本科相對應類別的比例折算。
4. 征求志愿。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停止檔案流動。我院對考生錄取狀態進行確認(含已錄取、預錄取和未錄取狀態。對未在規定時間結清檔案的高校,我院按教育部有關要求代為錄取),并通過浙江教育考試網及各市、縣(市、區)招生辦、聲訊臺等媒體,向考生提供錄取情況查詢。同時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專業、招生人數等信息。
凡該批次符合投檔條件未被平行志愿錄取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網上征求志愿填報手續。
征求志愿投檔原則、比例及辦法與平行志愿相同。
(三)傳統志愿錄取
1. 傳統志愿投檔比例:分省計劃的高校根據審核通過的擬錄取名單,按計劃1:1投檔;全國計劃的高校按審核通過的擬錄取名單投檔。
2. 招生高校應在《招生章程》中明確錄取規則,預先向社會公布,并報我院備案。
3.第一批錄取,我院于6月30日通過“浙江省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網絡輔助管理平臺”向高校提供有志愿考生信息和文化成績。高校按錄取規則和分數線確定擬錄取名單后,于7 月5 日前通過“浙江省藝術類招生網絡輔助管理平臺”向我院報送擬錄取名單,并將加蓋公章后的擬錄取考生名單一份特快專遞(或傳真)報我院計劃發展處備案。我院審核后向高校提供錄取考生的電子信息檔案,學校下載辦理錄取手續。
4.各批提前錄取的高校專業,根據相應批次錄取情況提前進行。
(四)政策加分
政策加分按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和有關政策加分文件規定執行。政策加分與文化分之和為考生總分,綜合分由考生總分與專業分按規定比例折算。
(五)兼報文理科考生的生源轉移
第一批對應文理科第一批中的提前錄取;第二批對應文理科第一批;第三批對應文理科第二批。
凡兼報文理科未被藝術類專業錄取又無下面各批次藝術志愿的考生,將被及時轉入文、理科。
已被藝術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其它高校專業不能再錄取。
本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