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藝術職業學院2012年高考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錄入時間:2012/1/12 15:00: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高考]
◆學院概況
昆明藝術職業學院前身為創建于1986年的聶耳音樂學校。2001年經云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升格為藝術類普通高校。學院下設聶耳音樂學院、演藝學院、傳媒學院、設計學院、人文學院,建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教學研究中心、民族音樂研究所、公關輿情研究所等科研機構,開設有20余個專業。
學院積極探索“集優秀民族文化藝術傳承、職業型民族文化藝術人才培養、民族文化藝術產品打造和市場拓展于一體”的人才培養模式;傾力構建中職、高職、應用型本科貫通的人才培養“立交橋”。2011年學院被云南省教育廳列為“綜合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學校”,就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給予“先行先試”的試點。
學院踐行科學發展觀、凝練辦學特色、深化教學改革,取得了豐碩的成果。近幾年來,師生先后榮獲國家級獎項49個、省部級獎項150個;藝術設計獲中央財政支持,被國家財政部、教育部確定為“國家級職業教育實驗實訓示范基地”;傳媒 “綜合實訓教學中心” 被云南省教育廳批準為“云南省高職高專院校省級示范實習實訓教學基地”;中共云南省委宣傳部授予學院“CCTV青年歌手電視大賽培訓基地”;著名舞蹈表演藝術家楊麗萍將學院列為“國家級舞臺藝術精品工程原生態歌舞《云南映象》” 的人才培養基地。
◆三年制大學專科報讀辦法
(云南省招生代碼:5334)1、招生對象:面向全國招收應、往屆高中(中專、技校、職高)畢業生。
2、招生專業(見圖表)
3、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⑴藝術類各專業考生須參加戶口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且成績合格;
⑵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⑶考生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檔等照顧政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的相關規定執行。
⑷我院承認云南省其它院校組織的藝術類非統考成績。
⑸為確保錄取,請考生在第一志愿欄填報我院。
⑹所有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4、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
⑴體育類專業考生須參加戶口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組織的體育專業加試且成績合格;
⑵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類專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⑶考生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檔等照顧政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的相關規定執行。
5、非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⑴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專科文史、理工、三校生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⑵考生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檔等照顧政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的相關規定執行。
⑶為確保錄取,請考生在第一志愿欄填報我院。
⑷所有專業男女比例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