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曉莊學院2012年高考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適用于江蘇省考生)
錄入時間:2012/1/1 13:56: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高考]
三、南京曉莊學院2012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取得2012年江蘇省音樂或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或我校音樂表演(舞蹈)、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合格證的考生,須持合格證到戶口所在縣(市、區)招生辦公室確認考生類別和辦理文化課統考報名手續并參加相應的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文化課考試。
2.錄取原則:
(1)音樂類專業:對已取得2012年江蘇省音樂類專業統考合格證且文化成績達到江蘇省藝術類同批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音樂統考成績并按不超過我校招生計劃的120%,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對于進檔考生,按音樂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舞蹈類專業:對已取得2012年我校音樂表演(舞蹈)專業合格證且文化成績達到江蘇省藝術類同批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舞蹈校考成績并按不超過我校招生計劃的120%,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對于進檔考生,按舞蹈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美術類專業:對已取得2012年江蘇省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且文化成績達到江蘇省藝術類同批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綜合分(文化總分+省統考專業總分)并按不大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對于進檔考生按總分(文化總分×30%+省統考專業總分×7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對已取得2012年我校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合格證且文化成績達到江蘇省藝術類同批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綜合分(文化總分+校考專業總分)并按不大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對于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我校將嚴格遵守江蘇省關于藝術類招生考試的有關規定,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開展招生考試工作。
4.以上錄取規則同樣適用于南京曉莊學院行知學院音樂、美術類專業。
四、南京曉莊學院2012年藝術類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
(一)音樂表演(舞蹈/師范)專業
考試科目:主項(舞蹈)、副項(聲樂或鋼琴)、模唱。
1.主項(舞蹈):主要包括基本功測試、技巧測試、劇目表演、動作模仿、即興表演等,自備伴奏CD碟。
2. 副項(聲樂或鋼琴):演唱自選歌曲一首(清唱或鋼琴伴奏,曲譜自備),或者鋼琴演奏自選曲目一首。
3. 模唱:固定音高模唱。
三門科目分別按百分制打分,再按下式折算綜合成績(滿分420分):
綜合成績(總分420分)=主項成績×2.5+副項成績×1.5+模唱成績×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