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
二、宗旨:鼓勵廣大少年兒童學習演奏民族樂器,提高我國少年兒童的藝術素質,從小培養我國少年兒童的民族感情和愛國主義精神。
此項賽事,已舉辦過十一屆,受到廣大少年兒童及其家長和指導教師的熱烈歡迎。應社會各方面的要求,學會決定把此項賽事繼續辦下去。
三、比賽專業:陶笛、竹笛、琵琶、古琴、揚琴、嗩吶、笙、阮、柳琴、高胡、板胡、京胡、月琴、三弦、打擊樂、葫蘆絲、巴烏、大提琴、低音提琴。
四、參賽資格:凡家住北京的少年兒童,學過以上民族樂器演奏,并有一定的演奏水平,都可以自愿報名參賽。歡迎外阜少年兒童自愿報名參賽。(謝絕專業音樂院校的學生和文藝團體的演奏員參賽。)
五、比賽組別:每個專業都按以下組別,分組比賽。
幼 兒 組: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兒童一組:200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兒童二組:2002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兒童三組:2000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一組:1998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二組:1996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三組:1994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出生
(葫蘆絲、巴烏樂器組年齡可適當放寬。)
六、參賽曲目:參賽選手均自選最能代表自己演奏水平的一首曲目參賽。幼兒組每位參賽選手的演奏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兒童組每位參賽選手的演奏時間不得超過6分鐘;少年組每位參賽選手的演奏時間不得超過8分鐘。(學會現有以上若干個專業的《考級曲集》及VCD示范演奏光盤,可供各位參賽選手選購、參考。)
七、獎項設置:本賽事各組分別設金獎若干名、銀獎若干名、銅獎若干名、優秀演奏獎若干名、演奏獎若干名。各種獎次的具體數量根據參賽選手的具體情況而定。
另,組委會還將給榮獲金、銀獎選手的指導教師頒發“優秀指導教師獎”。
八、獎品:金獎、銀獎、銅獎、優秀演奏獎、演奏獎的獎品,均是精美獲獎證書一本、獎杯一尊。優秀指導教師獎的獎品是精美獲獎證書一本。
九、評獎辦法:參賽選手一次性現場演奏,專家評委現場打分,根據選手所獲分數的高低順序,依次排獎。
十、報名時間:2011年9月19日—10月30日。
十一、報名地點:北京海淀區西直門北大街58號金暉嘉園 9 號樓 106 室
高胡 高胡又稱粵胡、南胡。是本世紀三十年代,著名廣東音樂家呂文成將二胡習用的絲弦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