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中央音樂學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為了培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愛國守法,為社會主義音樂文化建設服務,在本學科內掌握堅實基礎理論、系統知識和專業技巧,具有獨立從事專業活動、科學研究和高等音樂院校教學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名額預計招收約110人(以教育部下達名額為準)。
名額分配預定方案:作曲系、指揮系共16名;音樂學系20名;音樂教育系10名;聲歌系7名;鋼琴系12名;管弦系18名(統招器樂伴奏藝術方向限招2名);民樂系18名;音樂科技部9名。
三、報考條件
。ㄒ唬┓舷铝袟l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音樂文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2012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自考學生和網絡教育學生),均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在非音樂專業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人員,可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和專業學習要求。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我院組織的單獨考試(錄取人數不超過一名)。
1.符合第(一)條中的1,3,4各項要求。
2.高等學校本科畢業后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獲得碩士學位者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或已成為業務骨干,經本單位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ㄈ┍究飘厴I可以兼報 “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研究生”。具體要求請見《中央音樂學院2012年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