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須如實、準確提交報名信息和報名材料,不得弄虛作假。一旦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交的報考信息不真實,我校將取消其報考資格和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2、我校部分通知將通過手機短信的方式發(fā)送,請正確填寫手機號并保持手機暢通(考試時間除外)。
3、考生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別等信息必須一致,如不一致,請在報名前去公安部門更正。
4、考生報名信息在報名結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六、資格審查、發(fā)放準考證
我校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fā)放準考證。報考“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請于2011年10月將報考2012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郵寄至我校相應招生院系。
復試時學校將對考生身份證、本科課程學習成績登記表、非應屆考生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生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準考證發(fā)放: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http://yz.chsi.com.cn)下載打印準考證,招生單位不再給考生寄發(fā)書面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