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錄取程序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科研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原則上只錄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根據學校規定,被錄取的考生須同我校簽訂協議書,交納學費,學費為23000元/年(暫定),其中3000元為學生生活補貼,實收20000元/年。
《協議書》由我校委托藝術學院或文學院簽發給考生。
對符合攻讀我校碩士學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錄取碩士生發放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一般為6月上旬。
九、調劑
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學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達到教育部規定的復試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聯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單位進行調劑錄取。考生須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提交申請調劑信息,包括調往學校、專業等,我校將按考生的申請寄轉報考材料。
十、學習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學習3年。戶口關系可以遷至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學習、培養和日常生活均在北京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