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生要對自己所錄入信息的準確性負責。考生志愿信息一經本人網上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簽名的志愿表存入考生檔案。
(九)各中學(報名點)要及時在網上對已完成志愿確認的考生進行志愿表的打印,組織考生辦理簽名手續。
四、考生網上填報志愿的注意事項
(一)填報志愿前,考生要認真查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廣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檔及錄取實施辦法》,以及其他有關體育、音樂、美術院校(專業)招生的有關政策,要了解實行平行志愿的范圍,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及非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批次、志愿填報、投檔原則及順序,各院校本、專科的錄取規則,以及體育、音樂、美術專業投檔原則、院校錄取規則等方面的內容和相關政策。
(二)考生須根據自己的報考類別和高考成績,在規定時段的時間內上網填報志愿,逾期不報,責任考生自負。
(三)考生應根據自己高考成績和志愿意向填報志愿。填報志愿時須依據高考成績情況在相應的時段同時填報相應的本、專科所有批次志愿。
(四)本科各批次高校錄取時,雖然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但由于考生志愿不平衡,可能有部分高校未能在第一組院校志愿完成招生計劃,因此,考生應在合理填報第一組院校志愿的同時,積極填報本科各批次第二組院校志愿,以提高錄取機會。
(五)考生要根據自身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和各批次院校對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要求,填報相應批次院校志愿。
(六)為避免集中填報造成網絡“塞車”,請考生注意避開填報志愿高峰期,盡量減少連續在線時間。
(七)符合自主選拔、藝術特長生及高水平運動員條件考生須注意:凡經招生院校確認資格并在教育部陽光平臺上公示符合自主選拔、藝術特長生及高水平運動員等特殊類型(下稱特殊類型)的考生,須在第一時段填報志愿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填報“自主選拔、藝術特長生及高水平運動員”志愿欄中相應院校和專業志愿。錄取時,上述特殊類型的考生在各批次院校錄取預投檔時投檔,由招生院校擇優錄取。符合上述特殊類型的考生,未在“自主選拔、藝術特長生及高水平運動員”欄填報志愿,視為放棄相應特殊類型招生資格。為提高錄取機會,符合上述特殊類型的考生,填報第一批錄取院校志愿時,一般不應與上述特殊類型的院校志愿重復。
(八)藝術類考生填報志愿注意事項: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填報志愿時間為6月28日-29日,辦理簽名手續時間為6月29日-30日。填報志愿時,須注意各招生院校對術科考試類型及成績的要求,并按照招生院校對術科考試類型及成績的要求填報志愿。藝術術科考試類型分為“學校單考”(簡稱“單考”)、“省統考合格基礎上學校單考”(簡稱“統考+單考”)、“省統考”(簡稱統考)。考生在填報志愿時,務必分批次、分專業、分術科考試類型查閱藝術類院校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必要時向招生院校咨詢。藝術類考生如要兼報理科類或文科類專業,必須根據自身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在相應填報志愿時段規定時間內,上網填報相應院校及專業志愿,并按時辦理志愿表簽名手續。
(九)報考軍隊(武警)、普通高校國防生、公安(司法警官)院校志愿的考生注意事項:
1.報考軍隊(武警)院校、招收國防生的普通高等學校、公安(司法警官)院校本科層次的考生,除符合填報時段的分數要求之外,高考成績必須達到省招生委員會公布的相關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及招生院校的要求。
2.考生填報提前批志愿時應注意,除提前第二批需軍檢、面試、政治考核(政審)的軍隊、公安、警官等院校錄取在第一批錄取前進行外,其它提前批各批次均在相應批次前進行錄取。
3.報考提前批軍隊(武警)院校和招收國防生的普通高等學校的考生,請參閱附件3。
4.報考提前批公安部所屬各公安院校以及提前批廣東警官學院公安類專業的考生,請參閱附件4。
5.報考提前批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考生,請參閱附件5。
6.報考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的考生,請參閱附件6。
7.報考其他需政治考核、面試、體檢的提前批招生院校的考生,請在填報志愿前自行向招生院校電話咨詢或登錄院校網站網上查詢具體詳情,以及時了解院校進行政治考核、面試、體檢的時間、地點及要求。
(十)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報考香港、臺灣地區有關高校并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內地高校統一錄取,省招生辦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臺灣地區高校錄取的考生檔案。填報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的考生,要注意投檔時符合政策性照顧加分的考生,不加分投檔,按高考統考成績投檔。
(十一)為提高錄取機會,考生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高考成績,積極填報相關本科院校及高職高專院校。錄取期間,高等學校如因生源原因,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第三批B類院校在調整分數線上)未能完成招生計劃,或由于專業生源不平衡、無法專業調劑而造成招生計劃缺額的,由省招生辦公布填報征集志愿的資格線,面向未被錄取的當批次資格線上考生征集志愿,進行二次錄取。因此,未被錄取的考生要關注省招生辦公室發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額計劃等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內上網補報征集志愿。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時,當批次線下考生可根據征集志愿填報條件及資格分數線,填報征集院校志愿。
五、加強管理,確保高考志愿填報工作有序、平穩進行
(一)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各中學(報名點)在網上填報志愿工作開展前,要切實抓好準備工作,做到“組織到位、人員到位、設備到位”,確保網上填報志愿順利進行。
(二)地級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各縣(市、區)的志愿填報工作的整體組織、協調、指導,及時發放各類招生專業目錄以及公布新增補及更正的招生專業目錄,及時處理志愿填報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縣(市、區)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及時公布新增補及更正的招生專業目錄相關信息,為不具備上網條件的考生提供網上填報志愿的環境,網上監控各中學(報名點)志愿填報的進度,在規定的時間內整理匯總遺留問題報地級市招生考試機構處理。各中學(報名點)要在規定的提前時段和第一、第二時段內,按時段分別通知考生進行網上填報志愿,并幫助考生解決在志愿填報中出現的問題。各中學(報名點)應在填報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進行志愿的確認,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打印志愿表、考生簽名等工作。
(三)各級招生考試機構、中學(報名點)要合理安排時間,避免集中在截止時間臨近前填報,特別是網絡條件差的地區要避免高峰期上網人數急劇攀升。
(四)由于部分藝術類院校未能及時將面向全國招生的藝術分專業計劃上報省招生辦公室,可能會造成《招生專業目錄》無法刊登有關藝術類高校的招生計劃,各地級市、縣(市、區)招生辦、各中學要密切關注省招生辦公室的緊急通知及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招生專業目錄的補充更新,并通過各種渠道及時通知考生。
(五)在志愿填報過程中,若出現問題請及時與省教育考試院聯系,聯系電話:省教育考試院高招部:020-38627823、38627825,技術部:020-38627912、38627916。
高考志愿填報工作關系著考生的切身利益,關系著高校錄取工作能否順利進行,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予以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各市、縣(區)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各中學要積極組織開展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宣傳和政策解釋工作,讓每一位考生了解和熟悉我省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相關政策要求,不斷提高招生考試工作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確保普通高考網上填報志愿工作平安、順利地完成。
附件:1.2011年各類別考生高考成績分數區間與志愿填報
時段對照表
2.2011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
3.2011年報考軍隊(武警)院校和國防生須知
4.2011年報考公安高等院校須知
5.2011年報考中央司法警官學院須知
6.2011年報考北京電子科技學院須知
廣東省高等中專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