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浦江縣2011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段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浦招委 [2011]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2011年特長生招生方案。
一、報名條件
凡本縣戶籍初中應屆畢業生,綜合素質測評等第達到1A以上且不得有E,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初中階段參加市(地)級及以上正式體育比賽獲個人前六名的考生或團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含市布局在本縣的重點項目);初中階段參加市(地)級及其以上體育比賽達到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標準的考生;
2.初中階段參加市(地)級及以上正式藝術比賽獲個人前三名(或一等獎)的考生或取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的考生;
3.初中階段獲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優秀科技創新項目省二等獎及以上的考生;中小學電腦制作比賽、青少年信息學(計算機)競賽、全國中小學教育創新作品邀請賽省二等獎、市一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以上各類比賽獲獎必須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參與組織方有效,其中第3條中兩人及以上的獲獎項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二、招生名額:5名(其中少體校享受文化分優惠加分錄取的考生不超過3人),若報名人數不超過5人,招生名額=報名人數-1人。
三、招生程序
1.面試:所有報名考生到浦江三中參加面試,面試合格才能參加綜合測試。
2.術科測試:體育類術科測試在100米、800米、1500米、跳遠、立定跳遠、鉛球、標槍、鐵餅、籃球項目中由考生任選二項進行測試,評分標準參照高考體育測試標準;藝術類考生參加才藝測試,其他類別考生參加現場制作與演示測試。
3.參加浦江縣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中考)。
4.思想品德考核:對考生進行政審,凡初中階段有不良記錄或處分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四、錄取辦法:
1.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綜合成績構成:滿分100分。其中體育類術科測試占60%,中考文化成績占(不含體育成績)40%;藝術類及其他類別特長生術科測試占30%,中考成績(含體育成績)占70%。
3.少體校考生文化分優惠加分為中考文化成績(不含體育成績)的20%。
注:若本校已擇優錄取三名少體校的考生,其余少體校考生不再享受此項加分優惠,但可以按綜合成績擇優錄取(不享受中考文化成績20%的加分)。
4.各類特長生招生名額視報名情況而定。
5.凡學校預錄取的考生,須與學校簽訂《浦江三中特長生培養協議》并報招生辦批準后,方能正式錄取。
五、時間安排:
5月13日 日期、時間 |
工作安排 |
地點 | |
5月12日 |
10:00前 |
報到、面試 |
三中科技樓三樓 |
13:30 |
考生術科測試 |
先到科技樓三樓集中 | |
公示考生術科測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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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中定向錄取前 |
預錄取名單報縣招生辦 |
六、本方案解釋權歸浦江三中特長生招生領導小組。
浦江縣第三中學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