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藝術特長(70分)
藝術特長考試分主項考試(50分)與輔項考試(20分)兩部分。考生從美術、聲樂、器樂、舞蹈四項中任意選擇一項作為主項考試內容,主項考試內容選擇美術者,在聲樂、器樂、舞蹈中任意選擇一項作為輔項考試內容,主項考試內容選擇聲樂、器樂、舞蹈者,以簡筆畫作為輔項考試內容。
聲樂考試要求考生演唱一首自選歌曲(自帶伴奏帶),要求音準、節奏正確,音色優美,富有表情。器樂考試要求考生演奏一首自選樂曲(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考生自備),要求掌握基本的演奏技能與方法,能正確演奏樂譜。舞蹈考試要求考生表演一段自選舞蹈(自帶伴奏帶),動作舒展協調,表情自然大方,舞蹈有節奏感,不搶、不拖拍子。簡筆畫考試要求考生在10分鐘內,默畫出簡筆畫形象3個,其中2個自選,1個指定。要求簡練、快速。特征鮮明、形象生動,線條和位置關系連貫流暢。考生自備畫具,試卷紙由我校統一發放。
凡參加2011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美術統考并取得合格證的考生可免試美術,其主項考試成績按照統考成績乘以0.17折算,凡參加2011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等音樂統考的考生可免試聲樂、器樂、舞蹈,其主項考試成績按照統考成績乘以0.5折算。
四、錄取原則
(一)我校藝術類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二)招生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員會規定程序進行,堅持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
(三)美術學、繪畫專業使用全省普通高校美術類統一考試成績;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使用全省普通高校音樂學聯合考試成績;學前教育(藝術類方向)專業使用本校單獨組織的考試成績。美術學、繪畫、音樂學和音樂表演等專業在考生專業課考試合格、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我校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照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學前教育專業按照專業課合格,文化課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錄取。
(四)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凡發現專業、體檢或其它方面不符合國家規定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五)我校招生專業、考試辦法、考試時間、錄取原則如與教育部、各省招委會規定不一致,則以教育主管部門政策為準。
聯系單位及電話
招 生 辦 電話:0936—8283598
音樂學院 電話:0936—8282076
美術學院 電話:0936—8282059
教師教育學院 電話:0936—8285011
網址:http://www.h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