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快樂成長為宗旨,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充分發揮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對學校藝術體育教育發展的引領作用,積極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推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展,為藝術體育后備人才成長創造良好發展條件,不斷提高我市學校藝術體育工作水平。
二、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資格學校
(一)資格學校條件
2011年具有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資格的學校由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師資力量、以往有無藝術體育特長生辦學經驗確定。所確定學校原則上應該是藝術教育工作開展較好且受到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藝術教育工作先進學校,省、市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省、市級藝術教育示范學校等。
(二)資格學校的認定
1. 凡欲進行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的學校,由學校向所在縣區教育局提交申請,經縣區教育局審核后統一上報市教育局認定。原則上各縣區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資格學校最多僅限一所。各縣區上報時間截止4月30日。
2. 由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寶雞考試招生網”公布全市2011年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資格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
3. 招生項目
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項目由各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資格學校確定后報縣區教育局審定,縣區教育局上報學校名單時一并上報。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寶雞考試招生網”向社會公布。
三、藝術體育特長生的資格及認定
(一)報考資格
1. 初中階段學業水平良好,綜合素質評價合格,體育、藝術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初中畢業生。
2. 初中階段在國家、省、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及學校組織的學生體育競賽獲獎的初中畢業生。
3. 初中階段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舉辦的藝術類競賽、匯演中獲獎的初中畢業生。
(二)資格認定及考生報名
考生持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到各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資格學校自行報名,各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資格學校依據報考資格要求負責審核考生資格。報名時間為5月20-25日。報名工作結束,各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資格學校填寫《寶雞市2011年普通高中藝術體育特長生報名匯總表》(見附件2),于5月30日前報縣區考試管理中心,各縣區5月31日上報市考試管理中心。
四、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計劃
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計劃納入高中學校統一招生計劃,由縣區教育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審定公布。
五、藝術體育特長生專業測試
1. 藝術體育特長生專業測試工作由各縣區考試管理中心負責,招生學校具體組織實施。測試時,市考試管理中心抽查監督。
2. 藝術體育特長生測試時間全市統一為7月1-4日,具體學校測試時間另行通知。市考試管理中心將在“寶雞考試招生網”公布。
3. 7月5日,各縣區考試管理中心向市考試管理中心上報《2011年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專業測試成績合格學生名單》(見附件3),上報名單時必須填寫考生專業測試成績。由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寶雞考試招生網” 集中公示專業測試合格的藝術體育特長生名單。
六、藝術體育特長生的錄取
1. 渭濱區姜城中學面向全市招收藝術體育特長生,在全市范圍內提前單獨錄取。其他縣區面向本縣區招生。
2. 報考渭濱區姜城中學藝術體育班的考生須參加姜城中學統一專業測試。其資格初審及報名工作,由渭濱區教育局和姜城中學負責。
3. 通過藝術體育特長招生資格學校專業測試的考生,網上填報志愿時相應填寫專業測試所通過的學校。未填報志愿的考生不予錄取。
4. 對藝術體育專業測試合格、中考成績達到市普通高中藝術體育類分數線的考生,由市、縣區考試管理中心按照中考成績擇優錄取,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5. 中招工作結束后,市考試管理中心對體育、藝術特長招生情況進行匯總、備案。
七、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管理
1. 2011年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在市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協調和監督。各縣區教育局、考試管理中心和有關學校要落實工作責任,主動配合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加強體育、藝術特長生招收工作的監督和管理。
2. 為確保特長生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市、縣區教育局、考試管理中心要負責將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學校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項目等向社會公布。
3. 各縣區和招生學校要切實加強安全防范措施,尤其在體育特長生測試前,要經過體檢程序,嚴防在測試過程中發生意外。
4.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部門以及有關學校要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h區教育局要負責本縣區特長生招生工作全過程的紀律監察,公布舉報電話,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規定亂收費、測試過程中弄虛作假的高中將取消招生資格,并對有關人員嚴肅查處。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1. 2011年普通高中藝術體育特長生報名匯總表0.doc
2. 2011年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專業測試成績合格學生名單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