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計劃
汕頭市實驗學校2011年招收美術、音樂特長生各50名,全部為計劃生。
二、招生對象
參加汕頭市2011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入學考試,并參加市教育局體衛藝科與我校聯合組織的美術或音樂術科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三、美術、音樂特長生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1年3月28---4月28日。
(二)報名地點:汕頭市實驗學校教務處(電話:88930633)。
(三)報名方法:考生報名時請攜帶以下資料:①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②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張;③初中階段相關學科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
四、考試內容及要求:
(一)美術專業:
1.素描靜物寫生或色彩靜物選考一項,滿分100 分。
2.考生須在150分鐘內完成一幅較完整的作品。
3.選考靜物素描的考生自帶鉛筆或炭筆,橡皮;選考靜物色彩的考生自帶須自帶畫筆、顏料;畫板、畫紙由考場提供。
(二)音樂專業:
1.必考項(占10%):視唱練耳。 (學習視頻)
2.主考項(占60%):聲樂、鋼琴或器樂(考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類做為主考,自選演唱歌曲一首或演奏曲目一首。自備伴奏帶或CD碟;樂器自備,鋼琴除外)
3.副考項(占30%):聲樂或鋼琴,演唱歌曲一首或演奏曲目一首。
說明:
①考生必須參加必考項、主考項和副考項的考試;
②當主考項是聲樂時,副考項應是鋼琴;
③當主考項是鋼琴時,副考項應是聲樂;
④當主考項是器樂時,副考項應是聲樂。
五、術科考試和成績公布時間
1、考試時間和地點:2011年4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考試地點為市實驗學校(音樂:階梯教室;美術:文體樓畫室)。。
2、成績公布:2011年5月4日(星期三)在汕頭市實驗學校布告欄公布公示。
六、錄取辦法及其他要求
1、美術、音樂專業考試成績合格以上考生,由學校上報市招生辦審核。
2、市招生辦在學校上報的術科考試成績合格的考試中,根據學校控制分數線,按中考總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汕頭市實驗學校
二○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