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學:
為進一步加強高中階段藝術教育特色學校和體教結合學校建設,構建新區學校藝術、體育特色教育銜接發展的良好格局,提高新區學生藝術社團和體育團隊的水平,決定開展2011年普通高中學校招收藝術、體育特長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的編制
(一)招生學校及項目
1、經教育局命名的藝術教育特色學校(高中階段)可以申報招收相應特色項目的藝術特長生。
2、根據《浦東新區體教結合管理辦法》認定的各類體教結合學校或區體育項目布點學校,可以招收與本校體教結合項目相關的體育特長生。我區經上海市體教結合聯合辦公室組織評估并通過備案的、辦二線運動隊的學校與市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招收體育特長生工作,按《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體育局關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學校招收體育特長生工作的意見》(滬教委[2006]3號)執行。有關少體校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參照本通知進行。
(二)招生計劃
各校申報的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計劃,經教育局審核同意后,統一編制公布(詳見附件1、附件2)。
二、特長生的申報條件
(一)藝術特長生的申報條件
在浦東新區參加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報藝術特長生。
1、身體健康,思想品德優良。
2、具備一定藝術特長;在學校藝術活動中發揮骨干作用,積極參加學校或新區的學生藝術團隊,積極參與各類藝術實踐活動。
(二)體育特長生的申報條件
在浦東新區參加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報體育特長生:
1、在義務教育階段八、九年級獲得市教委、市體育局認可的并與招收學校項目對口的市級及以上正式體育比賽集體項目前6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5名的學生。
2、在義務教育階段八、九年級獲得由區教育局舉辦的并與招收學校項目對口的區級正式體育比賽集體項目和個人項目第1名的學生。
3、經區體教結合工作辦公室認定的、確有發展潛力的少數特殊體育后備人才。
18周歲以下(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屆初中畢業生,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經區體教結合工作辦公室審核認定,也可以申報體育特長生。
三、特長生的申報程序
(一)申報
考生申報藝術、體育特長生須經所在初中學校推薦,并填寫《2011年浦東新區初三畢業藝術特長生申報表》(附件3)或《2011年浦東新區初三畢業體育特長生申報表》(附件4)。推薦學校應嚴格審查,并將擬推薦情況在學校公示欄公示5個工作日。申報體育特長生的往屆初中畢業生申報資格由區體教結合工作辦公室專門審核認定。
(二)測試
各招生學校要嚴格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制定特長生招生工作方案,并向社會公示。考生根據有關學校的特長生招生工作方案,到相應學校報名,并參加特長測試。每名考生只能參加一所招生學校的特長測試,考生所在初中不得同時向多所高中推薦同一名考生。
(三)確定特長備取生
藝術特長生各招生學校根據特長測試的情況,按1:1.5(計劃數:特長備取生)的比例確定特長備取生名單。體育特長生各招生學校根據特長測試的情況,按1:1(計劃數:特長備取生)的比例確定特長備取生名單。
經教育局審核,各校確定的藝術、體育特長備取生名單上報將在區招生辦網站上公示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