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杭州市教育局《關于2011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杭教高中〔2011〕6號)有關“2011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學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學校辦學特色,特制定我校2011年提前自主招收特長初中畢業生工作實施辦法。
一、依據和原則
為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充分發揮杭州第四中學的辦學優勢,體現新課程改革的理念,按照學校發展需要,發現、選拔具有一定特長的初中畢業生,實施因人施教,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實現學校跨越式可持續發展。招生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
成立以陳建國校長為組長,潘堅烽為副組長,張玉棟、陸小芳、李再生、鄭欽轉為組員的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策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負責對自主招生辦公室確定的入選候選人名單進行審核、批準。
學校設立自主招生辦公室,主任張玉棟,成員李再生、鄭欽轉,負責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查和綜合素質、專業水平的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咨詢電話:88477454,88477542。
成立學校提前自主招生監督小組,組長賀躍,成員孫小瑩、壽立敏,負責自主招生工作全過程的監督。監督電話:88477431。
三、招生對象及計劃
(一)報名條件
1. 基本條件
同杭州市教育局《關于2011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杭教高中〔2011〕6號)文件及其附件所確定的招生對象和范圍。
2. 前置條件
綜合評語中的操行等第須合格及以上,綜合素質等級評定全部合格且其中獲得A等項數3項及以上,初中畢業實驗操作考查合格。
(二)招生計劃
體育類4名,藝術類3名,科技類1名,共計8名。
1.體育類:籃球兩名(男)、健美操2名(性別不限)。
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①初中教育階段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稱號者。
②2010年杭州市區中學生籃球比賽初中組冠、亞軍隊主力隊員。
③初中教育階段獲得杭州市中學生健美操比賽初中組個人項目(三人及以內)前六名者;
2.藝術類(男女不限):聲樂1名,器樂2名(民樂的揚琴、笛子,管弦樂的弦樂、木管、銅管),合計3名。
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①初中教育階段獲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相關文件第一發文單位)的藝術競賽個人項目一、二、三等獎或前六名者;
②初中教育階段獲杭州市中小學生藝術節獨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獨奏、重奏、協奏、齊奏(四人以下)等現場比賽個人項目一、二等獎者;
③初三年級獲杭州市中小學生藝術團(聲樂或器樂)優秀團員稱號者。
3.科技類(男女不限):科技發明創新或車模1名。
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①初中教育階段獲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優秀科技創新個人項目(論文、發明和技術創新)二等獎及以上或全國、省三等獎及以上者。
②初中教育階段獲杭州市中小學生科技節車輛模型比賽個人項目一、二等獎者。
四、報名考試及錄取辦法
(一)報名
1. 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長生條件的市區初中畢業班學生,向所讀初中學校申請,領取并如實填寫《2011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提前自主招收特長生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所讀初中學校負責審核學生所填寫的《報名表》,簽署意見,加蓋學校公章,學生攜帶《報名表》及相關特長證明材料和本人體育中考準考證,于5月4日自行來我校報名(杭州市西湖區文一西路532號)。
2. 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長生條件的個別生,憑杭州市教育局已審核過的“個別生中考文化課考試報名單”于4月29日到杭州市教育考試院(華浙廣場9號)領取并填寫《報名表》,5月4日憑《報名表》和相關特長證明材料自行到我校報名。
(二)資格審查
我校提前自主招生辦公室對報考我校的特長學生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名單報市教育局高中處審核同意后,由我校與5月19日發放測試證。
(三)考核
1.考核時間:5月21日8:00上午開始
2.考核地點:綠城育華學校內
3.文化考試科目、形式、時間、計分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形式 |
考試時間 |
滿分值 |
語文 |
閉卷 |
8:00-9:00 |
100分 |
數學 |
閉卷 |
9:15-10:15 |
100分 |
英語 |
閉卷(無聽力) |
10:30-11:30 |
100分 |
4. 面試(20分)
面試時間和地點:5月21日12:00,學校接待廳。
面試內容:儀容儀表和特長。
學生攜帶我校發放的《測試證》和本人體育中考準考證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
5、公示和錄取
1.學校依據招生計劃,以考生的文化課分數加面試分數的總和超過200分(含200分)作為入錄的基本條件,上這條分數線的以比賽或獲獎等級高者優先,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
2.如符合條件的報考學生數少于招生計劃數時,將酌情減少或放棄該類、該項目招生計劃。
3.確定的擬錄取學生名單,5月23日在我校網站(www.hzlcyh.com)公示三天,同時通知考生所在的初中學校在公示欄中公示三天,并報市教育局高中處,由市教育局在杭州教育城域網(www.hzedu.net)同時公示三天,征求學生、教師和學生家長意見。
4. 公示無異議,經杭州市教育局高中處批準,5月26日由招生學校發放特長生錄取通知書。被錄取的學生到初中學校辦理離校手續,6月1日上午9:00前到我校報到。
5. 發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并查實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6. 錄取學生視為已獲得高中學籍,不再參加當年中考。
本辦法解釋權在杭州綠城育華學校提前自主招生辦公室
杭州綠城育華學校
二〇一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