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嘉定區教育局關于2011年普通高中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經研究,現制定2011年上外嘉定實驗高級中學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的實施辦法。
一、成立藝術特長生招生領導小組
學校嚴格按照嘉定區教育局有關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會議精神,成立由校黨政、藝術輔導員等人員組成領導小組,按選拔錄取程序,進行公開選拔。具體組成如下:
組長:汪家麗、吳冬仔 副組長:王春琪、朱亞芳
監察:朱亞芳 高霞芳 組員:高建紅、繆劍瑋、孫愛萍
二、招生項目及人數:
嚴格按照嘉定區教育局關于2011年普通高中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規定的項目和計劃招收,招收特長生項目為:舞蹈、鋼琴、薩克斯、竹笛、長笛;招生人數為各一名,共5名。
三、報名條件:
(一)符合2011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名條件的應屆畢業生。
(二)嘉定區范圍內初中階段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學業成績優良,在上述五個藝術招生項目方面獲得10級及以上考試等級要求,并有良好培養潛質的優秀應屆初中畢業生。
四、招生錄取辦法:
1、報名學生必須參加區教育局藝術特長生招生領導小組組織考評小組進行的統一測試。測試時間:2011年4月17日(周日)上午9:00。測試地點:嘉定一中(嘉行公路701號)
2、根據區藝術特長生招生領導小組組織專家考評小組進行統一測試后認定的相應成績和所屬檔次,學校藝術特長生招生領導小組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研究確定擬招收藝術特長生名單,簽約意向協議書,并在報名學生所在學校公示。
3、被學校確定擬招收的藝術特長生,其參加2011年初中畢業統一學業文化考試成績不低于我校錄取分數線下10分。
上外嘉定實驗高中
201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