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經湖北省教育廳批準,我院2011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計劃1100名(其中湖北省內計劃660名,外省計劃440名)。根據我院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的要求和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的情況,經我院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現將各專業方向招生計劃數和“文化課考試通知單”發放標準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通本科各專業方向計劃數
專業代碼 |
專 業 |
方 向 |
計劃數 |
省內 |
省外 |
050401 |
音樂學 |
理 論 |
48人 |
59 |
26 |
藝術管理 |
37人 | ||||
鋼琴調律 |
30人 |
24 |
6 | ||
音樂教育 |
260人 |
195 |
65 | ||
050402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作曲(含指揮和視唱練耳) |
24人 |
17 |
7 |
050417 |
錄音藝術 |
音樂音響導演 |
24人 |
13 |
11 |
音樂編輯與制作 |
24人 |
15 |
9 | ||
050403 |
音樂表演 |
演 唱(含美聲與民族唱法) |
80人 |
283 |
280 |
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 |
80人 | ||||
中國樂器演奏 |
100人 | ||||
西洋管弦(含打擊)樂器演奏 |
94人 | ||||
鍵盤樂器演奏(含鋼琴、鋼琴藝術指導、手風琴、電子管風琴) |
76人 | ||||
鋼琴演奏與編導 |
74人 | ||||
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 |
59人 | ||||
050412 |
表演(舞蹈表演與教育) |
表演(舞蹈表演與教育) |
90人 |
54 |
36 |
|
總計 |
|
1100人 |
660 |
440 |
注:①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7〕9號)文件精神,我院作為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高等學校之一,可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②由于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和“個人志愿”在目前情況下屬不確定因素,故上表分解計劃在錄取時將根據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及“文考上線”和“志愿填報”等情況作適當的調整。
二、“文化課考試通知單”發放說明
(一)凡達到我院“文考”發放標準的考生,其“文化課考試通知單”將隨后按考生自己填報的“通知單寄往地址”寄發給每位考生,“通知單”上將分別注明考生的專業成績和專業排名(含“全國排名和湖北省內排名”或“全國排名和外省拉通排名”)。
(二)凡考試作弊和有必考科目缺考的考生一律不發放“文化課考試通知單”。
三、 “文化課考試通知單”發放標準
專 業 |
教學單位 |
專業方向 |
文考發放標準 |
音樂學
|
音樂學系 |
理 論 |
專業結構成績60分及以上 |
藝術管理 |
專業結構成績50分及以上 | ||
音教學院 |
音樂教育 |
專業結構成績73分及以上 | |
演藝學院 |
鋼琴調律 |
專業結構成績58分及以上 |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作曲系 |
作曲(含指揮和視唱練耳) |
專業結構成績70分及以上 |
錄音藝術 |
作曲系 |
音樂音響導演 |
專業結構成績60分及以上 |
演藝學院 |
音樂編輯與制作 |
專業結構成績60分及以上 | |
音樂表演
音樂表演 |
聲樂系 |
演唱(美聲) |
專業結構成績82分及以上 |
聲樂系 |
演唱(民族) |
專業結構成績80分及以上 | |
民樂系 |
中國樂器演奏(二胡、竹笛、嗩吶、笙、古箏) |
專業結構成績83分及以上 | |
民樂系 |
中國樂器演奏(琵琶、揚琴、民族打擊樂) |
專業結構成績82分及以上 | |
管弦系 |
西洋管弦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長號、大號、小號、圓號、大管、單簧管、雙簧管、西洋打擊樂器) |
專業結構成績82分及以上 | |
鋼琴系 |
鍵盤樂器演奏(鋼琴) |
專業結構成績84分及以上 | |
鍵盤樂器演奏(鋼琴藝術指導、手風琴、電子管風琴) |
專業結構成績81分及以上 | ||
演藝學院 |
鋼琴演奏與編導 |
專業結構成績70分及以上 | |
演藝學院 |
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 |
專業結構成績80分及以上 | |
演藝學院 |
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電吉他、電聲鍵盤、電小提琴、電大提琴、古典吉他、薩克斯) |
專業結構成績80分及以上 | |
演藝學院 |
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電貝司、爵士鼓) |
專業結構成績78分及以上 | |
表演(舞蹈表演與教育) |
舞蹈系 |
表演(舞蹈表演與教育) |
專業結構成績75分及以上 |
武漢音樂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