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教育局,各有關學校: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認真實施“南京市中小學生才藝拓展計劃”,加強藝術特色學校建設,促進學生藝術才能發展,培養和輸送具有較高水平的藝術后備人才,現將我市2011年中學藝術特長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高中藝術特長生招生
(一)招生學校、范圍及項目
1、南京市中學生藝術團學校。
2、其他需招收高中藝術特長生的學校,填寫2011年招收高中藝術特長生申報表,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直屬學校直接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11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面向全市招收藝術特長生。
(二)招生計劃
1、南京市中學生藝術團學校根據特色辦學、師資、設施、項目人數特點、展演活動等情況申報招生人數(美術可以整班建制招生),填寫2011年南京市中學生藝術團高中招生計劃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11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藝術特長生。
2、招生計劃單列。錄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則轉入該校統招計劃。
(三)報名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均可報名:
1、有較高藝術素養、專業基礎和藝術特長,學習成績優良,并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
2、區縣以上藝術競賽中獲獎的學生。
(四)招生程序
1、考生報名,發放藝術特長生加試通知書及有關專業加試要求;
2、市招生辦統一組織考生參加專業加試;
3、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1:1.5比例)報市招生辦;
4、市招生辦審核后公布專業加試合格名單,承擔專業加試任務的學校同時公布專業加試成績和合格名單。
5、考生參加全市初中畢業生中考;
6、市招生辦和招生學校辦理錄取手續。
(五)招生辦法
1、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報名地點:美術類在南京市寧海中學;文藝類在各招生學校。
(3)報名要求:考生應慎重報考藝術特長生。《報名表》須本人和家長填寫,考生可填報專業相同的2所學校,不得兼報其他專業,報考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學生或家長到承擔專業加試任務的學校領取《報名表》,或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http://www.njzb.net)下載《報名表》進行填寫。報名時須提供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驗后交還考生)和近期2寸照片2張(含報名表上的1張)。
(4)報名審核通過后領取藝術特長生加試通知書及有關專業加試要求。
2、專業加試辦法
美術類專業加試由市招生辦統一組織,南京市寧海中學承擔具體考務工作;文藝類專業加試由各招生學校按要求組織實施。
(1)專業加試時間、地點
各招生學校不得提前和推遲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他形式的專業考試和加試。
專業加試時間:2011年5月14日考生憑藝術特長生加試通知書參加專業加試。
專業加試地點:美術類統一在南京市寧海中學;文藝類在填報的第1志愿招生學校參加專業加試。
(2)加試內容和分數
加試成績滿分為150分。相同專業加試成績通用。專業加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招收藝術特長生學校。
美術類加試內容為素描、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