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各單位、各鄉鎮中學、民辦學校:
為貫徹《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促進音樂、體育、美術教育的發展,我局將組織專業教師對初中畢業生中的音樂、體育、美術特長生進行認定。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報名
1、凡縣內在籍在校應屆初中畢業生均可自愿報名參加認定。
2、各學校必須認真做好宣傳工作,統一到局基教股辦理報名手續。(4月15號)
3、報名時每位考生須交納一寸免冠照片2張,并帶學籍卡辦理準考證。
4、各校報名時須上交打印的報名表和報名U盤(U盤一律采用Excel格式,文件名為“**中學特長生報名表”且sheet1、sheet2、sheet3分別表示音樂類、體育類、美術類,表格內容見后)。
二、認定辦法
(一)、音樂類
1、必考內容:視唱、練耳、主專業(從聲樂、器樂、舞蹈中任選一項)、第二專業(從聲樂、器樂、舞蹈中任選一項,但所選項目不得與主專業重復) (學習視頻)
2、成績折算:滿分為100分,其中主專業成績占65%,視唱、練耳各占15%,第二專業成績占5%。
3、考生服裝、道具、樂器(除鋼琴外)、伴奏碟自備。(聲樂主專業考生若無伴奏碟可備歌譜一份)
(二)、體育類
1、必考內容:100m跑、800m跑、立定三級跳遠、原地推鉛球(男生5kg、女生4kg)。
2、成績折算:滿分為100分,各項均占25%。
3、考試依據田徑全能項目比賽規則,除釘鞋外的器材均由考點提供。
(三)、美術類
1、考試內容:素描、色彩。
2、成績折算:滿分為100分,各項均占50%。
3、考生繪畫工具、顏料自備。
三、測試時間、地點
時間:2011年4月30日 地點:株洲縣湘淥實驗中學
四、工作紀律
1、加強領導,規范指導認定工作,成立特長生認定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光泉 周鐵剛
副組長:胡伏良 易家旺
成 員:彭中輝 周偉男 羅國軍 唐傳偉 劉林滿 文智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決杜絕認定工作中的不正之風。設立由縣教育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牽頭組成的監審組,對認定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3、嚴肅認定工作紀律,經查實發現有舞弊行為,當即取消評委資格,并在今后的各項體育、藝術工作中不予任用。
附件:1、株洲縣2011年初中音樂特長生測試辦法
2、美術特長生測試辦法
3、體育測試評分標準
4、2011年株洲縣初中生音體美特長生報名表
株洲縣教育局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