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深入推進素質教育,貫徹實施高中新課程改革,落實我校“學校示范加特色,學生優良加特長”的辦學目標,學校研究決定招收高一藝術特長生。具體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市區應屆初中畢業且具有相關特長的學生。
二、特長生類別和招生名額:美術特長生100名,音樂特長生30名。
三、志愿填報時間及地點:志愿填報時間為2010年6月19日--6月22日;志愿填報地點在考生所在畢業學校(原中考報名點)。
四、報名時間及手續:
考生于6月25日到蕪湖市田家炳實驗中學教務處報到,報名時需攜帶帶中考準考證、2張近期1寸免冠照片和對相關專業有愛好和特長的學生。
五、測試
時間:6月28日
測試內容:美術特長生:現場作靜物素描一幅(繪畫工具自備)。學校提供畫紙和畫板
音樂特長生:演唱或演奏作品一首,加試相關的特長項目。(除鋼琴外其余樂器考生自帶)。
六、錄取辦法:
1、按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我校藝術特長生錄取人數的77%為統招生,23%為擇校生。
2、美術、音樂專業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專業招生計劃300%劃定專業合格分數線。公布達線考生專業測試名單并上報市教育局。
3、錄取時,在專業測試合格的基礎上,按中考文化課成績最低控制線,由市教育局按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逐一錄取。錄取省示范高中的統招計劃特長生其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均須達到4個B及以上等級,且地理、生物學業考試成績達C等及以上等級,信息技術考試成績、生物實驗考查成績合格,否則,只能錄取為擇校特長生;另據有關文件規定,往屆生只能報考錄取為省示范高中擇校特長生;對未完成的特長生計劃納入學校統一招生計劃。
4、凡被錄取的特長生必須服從學校管理、安排。
七、說明:
1、學校成立中招工作領導組負責審核考生信息,組織實施特長加試工作。
2、為便于教育教學和管理,學校將對特長生單獨編班教學。
3、特長生報經市教育局審批錄取。
4、特長生在高中三年學習期間,必須遵守紀律,勤奮學習,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日常訓練等各種活動,并代表學校參加各種比賽和演出。
5、未盡事宜,由校務會研究處理;本簡章解釋權屬校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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