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二屆全國小提琴考級優秀選手展演比賽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區音樂家協會:
由中國音樂家協會、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共同舉辦的 “第二屆全國小提琴考級優秀選手展演”,擬定于2011年7月底至8月初在浙江省杭州市舉行。全國小提琴考級優秀選手展演比賽,是中國音樂家協會舉辦的重要活動之一,將每兩年舉辦一屆。該展演對我國小提琴藝術教育的發展產生積極的影響。展演為廣大小提琴演奏者提供了很好的學習和交流的機會,對小提琴藝術在中國的普及、推廣與提高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展演宗旨
舉辦此次第二屆小提琴考級優秀選手展演比賽,參賽選手是5歲至17歲非專業選手,旨在通過全國小提琴業余優秀選手集中展示,使社會音樂教育活動更加健康地開展,進一步推動社會音樂教育事業的發展和國民音樂素質的提高。此次展演比賽將為全國業余小提琴優秀選手提供一個交流的平臺,促進不同地區輔導教師之間及優秀選手之間的溝通與交流,使他們的音樂水平、藝術素養和審美能力得到進一步的提高。同時,通過此次展演比賽,為我國小提琴演奏領域選拔儲備一批優秀的后備人才。
二、組織機構
本屆展演設立組織委員會,負責審定展演方案,確認、發布評選結果并組織頒獎活動。組委會由展演主辦方領導及相關人員組成。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負責落實比賽方案,處理比賽的日常事務及頒獎音樂會的組織籌備工作。
組委會聘請全國著名小提琴演奏家和教育家組成評委會,承擔本屆展演比賽的評審工作。評委會將按照認真負責、公正無私的原則進行評審。
展演比賽的評審細則及頒獎音樂會演出人選等事項由組委會和評委會協商確定。
三、活動安排
1、展演比賽:
本屆展演比賽按年齡分組進行,分為半決賽和決賽兩個輪次。各報送單位以選拔賽產生報送選手
2、專家點評:
展演活動期間,由本屆比賽的評委專家對參賽選手的比賽情況進行點評。
3、頒獎音樂會:
組委會將舉辦一場獲獎者頒獎音樂會,各組別獲金、銀獎的部分選手參加匯報演出。
四、組別范圍:
按年齡分為六個組別,請按以下年齡要求選擇參賽組別。
幼童組(5—6歲):參賽選手為200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社會藝術水平考級3級水平的選手;
小童組(7—8歲):參賽選手為200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會藝術水平考級4—5級水平的選手;
中童組(9-10歲):參賽選手為2001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會藝術水平考級5—7級水平的選手;
大童組(11—12歲):參賽選手為1999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會藝術水平考級7—8級水平的選手;
少年A組(13—14歲):參賽選手為1997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會藝術水平考級9級水平的選手;
少年B組(15—17歲):參賽選手為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高于社會藝術水平考級10級水平的選手。
五、展演比賽程序
1、選拔報送
請各報送單位以選拔賽的方式認真選拔優秀選手參加本屆演展比賽,按照分配名額(附表1)確定參加半決賽的優秀選手,于6月15日前向我會報送選手名單及登記表(附表2,可在中國音協網站www.chnmusic.org下載),郵寄地址:北京市德勝門外北沙灘1號院32號樓B座1220房中國音協社會音樂部,郵編:100083,咨詢電話:59759642、59759643、59759644。
2、賽事安排
半決賽:根據各地優秀參賽選手的報送情況,確定比賽的組別。經組委會辦公室復審,約250名選手獲赴浙江省杭州市參加現場半決賽的資格。
決賽:約90名從半決賽角逐中脫穎而出的優秀選手進入決賽。
六、展演曲目要求及時間規定
半決賽、決賽曲目及比賽要求見附件3。超時將被叫停,不影響比賽成績。
七、獎項設置
1、進入決賽的選手將獲得等次獎和優秀獎。評委會按決賽的成績評出各組別的等次獎和優秀獎,組委會將為獲獎者頒發證書和獎杯,同時對獲得等次獎的選手頒發獎品。對所有參加半決賽的選手,將頒發入圍榮譽證書。
2、優秀教師獎:對獲得等次獎選手的直接指導教師,將頒發優秀指導教師榮譽證書。
3、組織獎:本屆展演比賽特設組織獎,授予組織工作優秀且選手成績突出的報送單位。
4、各組別獲得等次獎的部分選手,將參加頒獎音樂會的演出。
5、建立優秀選手人才檔案庫,為文化部和中國音協今后的國際、國內文化交流活動及各類演出提供后備人選。
八、經費來源
為鼓勵各地優秀小提琴選手積極參與,本屆展演比賽經費由組委會籌集,不向選手收取參賽費。主辦方統一安排參賽選手及其家長、輔導教師的食宿,食宿費用自理。
點擊下載 附件
選手登記表(附表2)
中國音樂家協會
2011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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