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學生司《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0〕93號)及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11年上海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10〕31號)的文件要求,經審定,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統考合格線為:
音樂教育專業:總分不低于165.00分,視唱練耳不低于20.00分,聲樂、器樂和樂理單科成績不低于30.00分;
音樂表演專業:總分不低于135.00分,視唱練耳不低于20.00分,樂理、聲樂(或器樂)單科成績不低于30.00分。
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通知單將于2月8日起通過郵政寄送給考生,考生在接到專業統考成績通知單后,如確實對考試成績有疑義,可由考生本人攜帶考生準考證于2011年2月20日上午9:00-下午3:00到上海音樂學院(汾陽路20號)辦理成績復核手續。成績復核僅復核是否存在漏評、加分錯、登分錯情況,不重新評分,考生不能查閱試卷。
2月9日晚還未拿到成績通知單的考生,可于2月10日起登錄本網站,憑本人報名號或準考證號、密碼(身份證號中不含字母的后六位數字)進行成績查詢。
達到合格線要求的考生將在收到統考成績單的同時收到專業統考合格證。取得專業統考合格證的考生可報考統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樂類本科或高職(專科)專業;如需報考統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樂類本科專業的合格考生,還需關注獲準在市統考合格生源基礎上組織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組織音樂類專業校考,或者這些院校是否直接劃定該校音樂類專業本科報考資格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