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考試內容及要求
第一節 音樂類專業考試內容及要求
一、樂理
考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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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樂音體系、音列、音組、音區和音域;
2.基本音級和變化音級、音名和唱名;
3.音律;
4.自然半音和自然全音、變化半音和變化全音、等音。
(二)記譜法
1.五線譜:
①譜表和譜號;
、谝舴托葜狗;
、鄹近c、延音線和自由延長號;
、茏円粲浱;
2.簡譜記譜法;
3.五線譜與簡譜記譜法相互的譯記。
(三)節奏、節拍
1.節奏、節奏型、節奏的特殊劃分形式;
2.重音、小節、節拍、拍子和拍號;
3.拍子的類別(單拍子、復拍子、混合拍子和交替拍子);
4.完全小節和不完全小節;
5.切分音、切分節奏;
6.連音符;
7.音值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