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評分標準
A.適用于廣東省、湖北省考生
評分根據以下內容:(1)初試進入復試標準:聲音宏亮富有穿透力,音色純正;文學作品朗誦感情飽滿、理解深刻、表達準確、節奏把握到位;小品想象豐富,人物形象鮮明、準確,有較強的信念感、真實感,行動積極符合邏輯,形體松弛自如。(2)復試進入文考標準:形體表現力強,富有爆發力,節奏感強,軟度適中;小品構思巧妙,內容貼近生活、符合邏輯,行動真實、有機,注意力集中。
B.適用于山西省考生:
評分根據以下內容:聲音宏亮富有穿透力,音色純正;文學作品朗誦感情飽滿、理解深刻、表達準確、節奏把握到位;形體表現力強,富有爆發力,節奏感強,軟度適中;小品想象豐富,人物形象鮮明、準確,有較強的信念感、真實感,行動積極符合邏輯,形體松弛自如。
四、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表演(影視戲劇)術科統考成績滿分300分。初試、復試均按照滿分300分進行評分。
終評成績以復試成績為準,初試成績不再計入終評;設一試考試的省份以本次考試成績為終評成績。
A.具體計算方法如下:(適用于廣東省、湖北省考生):
初試(300分):聲樂(90分)文學作品朗誦(90分)、集體小品(120分)
復試(300分):舞蹈(90分)、雙人或多人小品(210分)
B.具體計算方法如下:(適用于山西省考生)
聲樂(75分);文學作品朗誦(75分);舞蹈(60分);集體小品(90分);
滿分(300分)。
五、專業成績排名方法
本專業成績排名,按總分、舞蹈、小品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招生考試事宜詳見:《深圳大學2012年高考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