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城市學院2012年高考藝術專業甘肅省招生簡章
錄入時間:2011/12/25 19:55: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高考]
復試:(采用筆試方式,時間120分鐘)
(1)文學藝術常識(30%);
(2)廣播影視基礎知識(30%);
(3)影視作品分析,根據試卷要求回答問題或寫出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評析性文章(影視作品只播放一遍,影視作品可能是專題片、紀錄片、影視劇片段中的任何一種)(40%)。
(四)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方向)專業
1、語言表達(30%):具有一定的普通話表達能力。朗誦、講故事等均可。
2、主科測試(70%):具有初步的藝術基礎技能。測試內容為音樂、美術、舞蹈任選一項。
(1)音樂(聲樂或器樂):聲樂由考生自選一首歌曲(曲目、唱法不限),自帶伴奏帶;器樂由考生自選一首樂曲(曲目不限),除鋼琴外由考生自備樂器。
(2)美術:120分鐘靜物寫生,繪畫形式不限,考生自備畫具,試卷紙由我校統一發放。
(3)舞蹈:成品舞或舞蹈片斷,自帶伴奏帶。
五、錄取原則
(一)我校藝術類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二)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程序進行,堅持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
(三)藝術設計、藝術設計(工藝美術教育方向,師范類)專業使用全省普通高校美術類統考成績;音樂學師范類專業使用全省普通高校音樂學統考成績;音樂學(音樂表演方向)、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方向)專業使用本校單獨組織的考試成績。
(四)音樂、美術、舞蹈類專業的錄取原則為:考生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及英語單科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情況下,按照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出現專業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方向)、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錄取原則為:專業考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后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錄取原則為:專業課考試合格,按照文化課成績占50%,專業成績占50%,計算綜合成績后按照綜合成績錄取。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專業總分×50%+文化課總分×50%(專業成績滿分為300分,文化課成績滿分為750分)。
(五)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凡發現專業、體檢或其它方面不符合國家規定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六、報考條件、時間、地點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報考音樂學(教師教育、舞蹈表演方向,師范類)和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按省招辦統一規定的報名時間和地點參加全省普通高校美術、音樂學、舞蹈統考。報考音樂學(音樂表演方向)、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持本人的《藝術專業考試準考證》、身份證及專業考試報名費180元,到我校單獨設立的考點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