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專業考試與評分方法
(1)專業考試實行封閉式考試,考生須持三證,即《報考證》、《專業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各類工作人員佩戴工作證按時入場,禁止一切與考試無關人員進入考場。專業考試采用統一的考試成績記錄表,用籃黑鋼筆或圓珠筆填寫,涂改無效。
(2)統考各專業不分初試和復試,所有科目一次完成。非統考專業考試形式由各校自行確定。
。3)統考各專業考試均實行集體評分制。評分工作要做到公正、準確。筆試科目須有2人以上獨立閱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視唱、演奏、表演等面試科目須組成不少于5人的專家小組進行測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美術類(含藝術設計)按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評分參考》評定?忌煽兘浽u定后一律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改動,如發現評卷人員作弊,一律按有關招生考試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4)評卷、評分嚴格按評分細則及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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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報考省內本科院;蚴⊥飧叩人囆g院校的“三校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文史類或理工類的文化考試;報考省內有關院校限招“三校生”的本科專業及?频摹叭I笨蓞⒓2012年我省統一組織的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招生(高職班)文化統一考試。
文史類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
理工類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
“三校生”報考(高職班)文化考試科目:語文政治綜合、數學、英語
三、填報志愿
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若招生學校在省級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再行組織校考,則考生須在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的基礎上再獲得校考合格證)或?己细褡C的考生方可填報相關藝術院校(專業)志愿。未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的考生不得填報以省級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藝術院校(專業)志愿?忌顖蟮乃囆g類院校(專業)志愿以其戶籍及報名所在地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考生填報的志愿信息為準。
藝術院校(系科)填報志愿采取網上填報,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通知。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只能選報自己專業考試合格的學校和專業。未參加藝術專業考試或專業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填報藝術類專業志愿。
報考省外藝術院校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的考生,在網上填報志愿,省招考院于6月30日前將考生志愿寄達(電傳)考生第一志愿所報的省外招生院校。
四、錄取
錄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統一組織,實行“學校負責,省招考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各招生院校要認真貫徹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