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發布《上海市2012年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實施辦法》,2012年高考招生音樂類專業統考視唱練耳考試內容和要求安排如下:
(1)考試目的:通過音樂聽覺能力、視唱能力和音樂記憶力的測試來檢驗考生的音樂素質,鑒定考生是否具備學習音樂的必備聽覺條件。
(2)內容與要求:
①練耳筆試
a.聽辨和聲音程:八度以內單音程,僅要求寫出性質;
b.聽辨柱式和弦:大3、小3原位、轉位,減3增3原位,僅要求寫出性質;
c.聽寫節奏:2/4拍、3/4拍,包含常用節奏及若干較復雜節奏,用無音高的五線譜音符記寫;
d.聽寫旋律:一個升或一個降調號的大調或小調,2/4拍、3/4拍,8小節,包含常用節奏及若干較復雜節奏,用五線譜記寫。
②視唱口試
一個升或一個降調號的大調或小調,2/4拍、3/4拍,8~12小節,兩條均為五線譜。
(3)參考書目:《單聲部視唱教程》,上海音樂出版社。
其他事宜詳見:《上海市2012年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