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發布《上海市2012年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實施辦法》,2012年高考招生音樂類專業統考科目及地點時間合格線確定安排如下:
1.市統考科目:
2012年音樂類專業統考科目為:
音樂教育(四門): 聲樂演唱、樂器演奏、樂理、視唱練耳。
音樂表演(三門): 聲樂演唱或樂器演奏(任選一門)、樂理、視唱練耳。
各科成績滿分各為100分。
2.市統考地點:上海音樂學院(汾陽路20號)。
3.市統考時間:2011年12月24日—25日 (具體考試科目及時間見考試安排表)
4.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專業考試總成績和單科成績要求,確定市音樂類專業統考合格線,于2012年2月上旬向考生發出統考成績單,對合格考生發放市統考合格證,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單。
其他事宜詳見:《上海市2012年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