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專業的考試科目
1、音樂學專業:《聲樂》、《器樂》、《樂理、聽音與音樂常識》、《視唱與模唱》
2、音樂表演專業:《聲樂》或《器樂》、《樂理、聽音與音樂常識》、《視唱與模唱》
3、舞蹈專業:舞蹈表演、基本功、模仿、《樂理、聽音與音樂常識》、《視唱與模唱》
4、體育表演專業:
體育舞蹈方向:基本形態、綜合素質、自編成套動作、標準舞、拉丁舞等、專項技術(可以為單、雙人組合自編成套動作)
健美操方向:基本形態、基本素質、專項技術、成套動作
5、戲劇表演專業(含播音與節目主持、空中乘務、服裝表演專業):自備稿件朗誦、即興朗讀、即興主持、即興評述、聲樂、才藝展示(空乘方向要加試英語口語和形體展示)
6、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筆試(文學常識、影視常識、寫作);面試(命題編講故事、回答考官提問)
二、各專業的計分原則
1、音樂學專業:專業考試(60%)+視唱練耳(20%)+樂理與音樂常識成績(20%)
2、音樂表演專業:專業考試(70%)+視唱練耳(15%)+樂理與音樂常識成績(15%)
3、舞蹈專業:專業考試成績(80%)+視唱練耳成績(10%)+樂理與音樂常識成績(10%)
4、體育表演專業:
體育舞蹈方向:基本形態(10%)+綜合素質(30%)+專項技術(可以為單、雙人組合自編成套動作)(60%)
健美操方向:基本形態(10%)+基本素質(25%)+專項技術(25%)+成套動作(40%)
5、戲劇表演專業(含播音與節目主持、空中乘務、服裝表演專業):朗誦(計35%)+表演(計30%)+聲樂(計15%)+形體與氣質(計20%)
(注:空中乘務專業總成績=戲劇表演專業總成績×60%+加試成績×40%(英語口語測試滿分200分,占加試成績的30%;形體展示滿分200分,占加試成績的70%))
6、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筆試75%(文學常識30分+影視常識20分+寫作100分)+面試25%(命題編講故事40分+回答考官提問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