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評分標準(滿分為100分,分為5個檔次)
90-100分 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造型準確合理,正確地理解對象結構與體面關系,構圖完整,整體與局部關系協調,空間感、體積感、質感的把握能力較強,作品富有感染力。
80-89分 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造型準確,正確地理解對象結構與體面關系,構圖完整,整體關系良好,刻畫深入,作品有較好的感染力。
70-79分 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造型基本準確,能正確地理解對象結構與體面關系,構圖完整,整體關系較好,刻畫較深入。
60-69分 基本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繪畫方法基本正確,具備一定的造型能力,畫面構圖與整體表現一般,空間感、體積感、質感的把握不足。
60分以下 不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造型能力較差,繪畫方法不正確,缺乏藝術表現力。
(三)色彩
1、考試目的
色彩是繪畫及藝術設計的重要表現語言,是造型藝術的重要基礎。色彩科目的考試是通過對色彩寫生或默寫的測試,考查考生對色彩基礎知識的理解和掌握程度、運用色彩塑造形體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運用能力和藝術表現力。
2、考試內容
靜物(寫生或默寫)。
3、考試材料及用具要求
(1)水粉紙或水彩紙(考場提供);
(2)水粉或水彩顏料均可(考生自備);
(3)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備);
(4)不得在卷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體。
4、考試時長
共18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