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專業校考時間及內容
專業名稱 |
考試時間 |
考 試 內 容 |
戲曲表演
(京劇表演) |
3月10日初試 |
唱腔選段(或歌曲、地方戲)
身段表演(舞蹈片段、肢體表演片段) |
3月11日復試 |
才藝展示 | |
戲曲表演
(京劇音樂) |
3月10日初試 |
基礎考察(樂理試卷、視唱)、唱腔、曲牌試奏 |
3月11日復試 |
京音常識試卷、唱腔、曲牌試奏(與初試作品不同) | |
戲曲表演
(評劇表演) |
3月10日初試 |
唱腔選段(或歌曲、詩歌、地方戲)
身段表演(舞蹈片段、肢體表演片段) |
3月11日復試 |
才藝展示(評劇唱段、歌曲、詩歌、話劇小品) | |
戲曲表演
(曲 藝) |
3月10日初試 |
詩歌、繞口令、歌曲、講故事 |
3月11日復試 |
小品、形體動作、曲藝唱段 | |
音樂表演 |
3月10日初試 |
器樂演奏:作品2首
聲樂演唱、合唱指揮:作品2首 |
3月11日復試 |
器樂演奏:作品2首(與初試作品不同)視唱練耳、樂理知識
聲樂演唱、合唱指揮:作品2首(與初試作品不同)視唱練耳、樂理知識 | |
舞蹈表演 |
3月10日初試 |
基訓(考生穿體操服)、舞蹈模仿 |
3月11日復試 |
自選舞蹈片段一個、節奏模仿、口試、即興舞蹈表演 | |
影視表演 |
3月10日初試 |
朗誦(考生自選詩歌、寓言、散文或小說片斷一篇,時間限在3分鐘內)、聲樂(自選歌曲與主考教師測試相結合)、表演(即興表演) |
3月11日復試 |
朗誦(考生自選小說或散文節選一篇)、形體(自選舞蹈、體操、武術或其他專業技能與主考教師測試相結合)、朗誦(主考教師指定散文或戲劇獨白)、表演(命題表演)、口試 |
注:1、音樂表演考生自帶樂器(除鋼琴、打擊樂器外)。
2、舞蹈考生自帶服裝和伴奏帶。
五、專業方向說明
1、戲曲表演(京劇、評劇、曲藝)專業:面向廣大愛好戲曲考生,普高生或其它劇種考生均可報考。
2、戲曲表演(曲藝)專業:北京琴書、京韻大鼓、單弦。
3、音樂表演專業:
器樂演奏:長笛、長號、大號、單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貝司、鋼琴、二胡、琵琶、古箏、三弦、嗩吶、笙、民族打擊樂、西洋打擊樂。
聲樂演唱:流行歌曲演唱、美聲、民族聲樂。
4、舞蹈表演專業:中國舞、國標舞。
六、報名與考試費用
1、報名與初試費:100元
2、復試費:80元
3、考生所交報名材料及報名費,不論錄取與否(包括棄考、曠考)一律不退,如考生報考其他院校仍需這些材料,請提前復印,自留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