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高職全國招生計劃(200名)
二、報名條件
1、凡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1)具有中等藝術學校、普通高中畢業學歷,或具有同等學歷的應屆、往屆生;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文件規定的要求;
2、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全國統考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專業報名考試辦法
1、學院所有招生專業均屬于藝術類專業。按教育部規定,凡考生戶口所在地省級統考涉及到的專業,考生只需參加本省統考,不需參加學院組織的校考。
戲曲表演專業,北京市、天津市非美術類專業考生必須參加學院組織的專業校考。
2、報名參加專業校考的考生應于3月8日—9日到學院招生辦公室(辦公樓110)現場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3月9日下午16點。
3、報名時需交納以下材料:
(1)考生戶口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考生準考證》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或戶口卡)復印件。煩請將相關證件正、反面復印在A4紙同一面上;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黑白、彩色均可);
(4)寫有本人通訊地址的信封1個,用于招生辦公室寄發文考通知書。
4、學院將于4月15日前,向參加專業校考合格的考生寄發文考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