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發布《江西省2012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2012年藝術高考外省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安排如下:
招生院校須將填報第一志愿的全部合格考生按公布的招生簡章中確定的錄取規則排序并依照順序錄取,并于7月6日前將擬錄取結果報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
1.本科錄。簩⑷〉迷盒K囆g類專業考試本科合格證并達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資格線,或達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線(指認可我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的院校)、文化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時填報了該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檔案,一次性投到該校,由院校擇優錄取。
2.獨立學院(三本)錄取:將達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三本合格線、文化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時填報了院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檔案,一次性投檔至院校,由院校擇優錄取。
3.高職(?疲╀浫。簩⑦_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專科合格線、文化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時填報了院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檔案,一次性投檔至院校,由院校擇優錄取。
。ㄈ┩馐≡盒K囆g類本科專業錄取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進行;本省藝術類本科專業(除景德鎮陶瓷學院及列入提前批次招生的省內院校部分音樂類專業外)錄取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批次進行;外省獨立學院本科專業錄取與我省獨立學院安排在同一批次(第三批本科批次)進行;外省院校藝術類高職(?疲⿲I錄取與我省高職(?疲┌才旁谕慌芜M行。
其他事宜詳見:《江西省2012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