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發布《江西省2012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2012年藝術高考專業統考考試組織辦法安排如下:
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繼續實行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省內各高校不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
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廳領導,省教育考試院組織。
省教育考試院會同有關普通高校成立江西省2012年藝術類(美術類、音樂類)專業考試組考工作領導小組。各設區市招考委、教育局成立美術專業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省、市招生考試機構要切實加強對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的領導,嚴格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大對重要環節、重點崗位的監督力度,確保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其他事宜詳見:《江西省2012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