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職(專科)藝術類院校及專業
1.美術類專業及經批準進行了專業考試的其它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實行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關聯投檔的辦法。
在全省藝術類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志愿,中央美術學院、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全部投檔,學校分專業劃定文化、專業錄取分數線并錄取線上考生,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其它院校按文化成績排序,按招生計劃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檔,招生院校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2.不進行專業考試的非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在全省藝術類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志愿,有本科相同或相近專業合格證的按文化成績排序,按招生計劃1:1.5的比例投檔,招生院校按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三)錄取時間要求
招生院校要在批次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錄取任務并按時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上傳錄取考生信息。否則,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視為全部錄取并予以代錄取,由此造成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四)新生錄取通知書
招生院校依據新生錄取名單,將新生錄取通知書直接郵發給考生本人,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八、加強領導,嚴肅紀律,切實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
(一)各市招生委員會、各招生院校要加強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管理,從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實踐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認真執行政策,嚴肅考風考紀,公平、公正地選拔考生。
(二)要在本市、本校范圍內進行考試環境的綜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對非法培訓班和招生中介進行嚴厲打擊。要根據本文件精神制定詳細的招生考試、評卷實施細則,規范工作程序,健全監督制度。對被認定作弊的考生,一律形成材料并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對作弊考生進行處罰。
(三)各級招生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自律,抵制不正之風。發現徇私舞弊和違法事件要依法做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