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湖南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外省二本院校本科美術類專業在湘招生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湘教通[2011]497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省外高校在我省設點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生報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并取得了2012年湖南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資格的考生,方可報名參加省外院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我省將于2012年1月14日前在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網站上公布全省藝術類統考各專業類別的合格資格線,并公示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名單(不另行發放省級統考合格證書)和考生成績分布等情況,考生和相關院校均可上網查看有關信息。對已在我省指定考點安排了校考的院校(專業),我省考生原則上只能在我省參加該院校相關專業的校考。
2.我省藝術類考生參加省外院校在湘組織的專業校考報名分網上報名和報名確認兩個步驟。考生先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流程及相關要求詳見“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平臺(考生版)”上的《網上報名須知》,網上報名時間為2012年1月中旬開始至考生報考院校報名確認結束當天為止。在此期間,考生可登錄該系統,選擇“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和修改。網上報名后,考生方可在考點進行報名確認。考生報名確認時必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專業考試證》(以下簡稱“《專業考試證》”)。報名確認的時間和地點詳見“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網站上公布的“省外高校來湘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考點及考試時間安排表”。
3.各有關院校須統一使用我省的藝術類專業考試管理系統,實施查閱考生有關報考信息,打印考生專業準考證,進行考場編排等組考工作。